CCTV.com消息(晚間新聞):今天下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一年來引起很多爭議和關注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終於最終敲定。我國成為繼英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後第四個制訂並使用行業統一的重疾定義的國家。
這次公佈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根據成年人重疾險的特點,對最常見的25種疾病的表述進行了統一規範,明確了凡以“重大疾病保險”命名保險産品的保障範圍必須包括25種疾病中發生率最高的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搭橋術等6種疾病,同時對重疾險産品涉及到的保險術語制定了行業標準,對重疾險的相關除外責任也進行了規範。
重疾定義制定辦公室負責人董向兵:一方面非常針對性地解決了消費者比較和選擇重大疾病保險帶來的一定困惑。比如説我們有術語定義的解釋,有除外責任的最大規範,這樣對我們的消費者在選擇和比較購買這樣的産品時帶來了一定的便利,第二個意義是我們制定了這樣的一個行業統一的定義。
記者從已經向保監會報備新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的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規範出臺後,新老保單的變化不大,只是在一些疾病的定義等術語進行了修改。
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運營總監張劍敏:我們會按照規範,如果老客戶老條款比新規範限制的松,我們會按照老條款進行賠付,如果新條款比老條款限制的松,我們會按照新條款進行賠付。
責編:肖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