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速覽]一個來北京打工的內蒙小夥子,為什麼每天都去法庭打官司,並不富裕的他,為什麼要無償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兩年半時間,他如何成功為五百二十多位農民工要回了八百五十七萬元的工資?在別人眼中,這位叫巴特的小夥子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
CCTV.com消息(實話實説):
嘉賓:巴 特 肖衛東
特別觀眾:李正洪、佘建、鄒建龍、陳中華、于法庭
主持人:各位朋友大家好,歡迎來到《實話實説》。今天我要為大家請上一位非常有意思的朋友,他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們先來通過一個短片認識一下。
一個來北京打工的內蒙小夥子,為什麼每天都去法庭打官司。並不富裕的他,為什麼要無償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兩年半時間,他如何成功為五百二十多位農民工,要回了八百五十七萬元的工資?在別人眼中,這位叫巴特的小夥子是怎樣的一個人呢?
——對農民工充滿同情心的一個人。
——挺正義的一個人,全心全意為農民工辦事。
——很坦誠、很直率。都説他挺好的,感覺這人挺不錯的。
——我覺得好像這個社會上很需要這種人,有了他們的話,就像我們或者是工人什麼的,大家都踏實了。
主持人:好,下面讓我們歡迎巴特上場。你好,巴特。請坐。請坐。先説一下巴特你的名字,漢語怎麼理解?
巴特:雄鷹。巴特爾是在蒙古族語言當中,巴特爾是英雄,那麼去掉那個“爾”字呢,巴特是雄鷹。
主持人:雄鷹在蒙古人的心裏是什麼樣的一種象徵?
巴特:它是一個有奉獻的,那麼在我們蒙古族有句諺語,鷹的翅膀不屬於藍天,應該屬於這個天空。
主持人:這句話值得琢磨。
巴特:對。
主持人:我們看短片有點疑惑,好像一直在説,你代理了很多民工討薪的案子,那麼你的職業是律師嗎?
巴特:不是,我只是一個義務維權志願者,也簡稱叫公民代理,我沒有律師資格證書。
主持人:那你學的專業是什麼?
巴特:我學的專業是文學。
主持人:那你有關所有的法律程序方面,一些專業知識是怎麼來的?
巴特:都是靠自學的。
主持人:你花了多長時間?
巴特:就是邊學習邊實踐。
主持人:我能不能説一下,你好像是個膽子比較大的人。
巴特:對。
主持人:我首先一開始以為你是律師,你説不是,那我想你應該有過法律知識的學習,我是指專業的。
巴特:沒有,最初在維權過程當中,也是一種盲區,最初也是那種過激的行為,相當過激。
主持人:那是在兩年前吧?
巴特:對,2005年。
主持人:那看一下,在2005年的時候,巴特所説的過激的行為,會是什麼樣的一個表現,然後那個時候他代理的案子是誰的案子。
李正洪1997年來到北京,憑著一手好木匠的活,2001年,他把全家搬到了這裡,很多同鄉也跟著他來到北京打工。2004年6月,李正洪接到了一個建築項目,按照協議,工程完工後付清勞務,但工程結束以後,他和其他六十多個工人。沒有拿到應得的工錢,總計十八萬多元。因為工人都是李正洪找來的,拿不到錢沒法向他們交代,從此李正洪就踏上討薪之路。李正洪找到了,同在北京打工的好朋友巴特,因為巴特有文化,他希望巴特能幫助他們要回這筆錢。他們去找了很多相關部門,都沒有幫他們拿到工錢。2005年9月,李正洪和巴特找到了,剛剛成立的農民工法律援助站。只能説最後一個途徑了,也沒奈何,好多方法都解決不了,逼著你打官司。討薪的路已經走了將近一年,六十四個農民工,有一半以上的人放棄了討薪,去別的城市打工了,堅持到這步的。只有李正洪和其他耳食三個民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百三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駁回原告李正洪的訴訟請求,如不服本判決,可于本判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提交上訴狀,這等於上了一次朝陽法庭,等於跑了這麼長時間,到今天為止,等於就是一個零,等於就劃為一個零,2005年12月28日,李正洪和工友,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主持人:這是2005年的時候,巴特代理的李正洪這個案子,現在是什麼樣的一個結果?
巴特:這個結果我現在可以告訴大家,這個官司已經贏了。因為啥呢,我以前在維權過程當中,是用特別極端的手段。那麼也是通過這件案子,使我重新思考了,我這樣維權,是否能夠達到最終目的。
主持人:你説,在李正洪的案子之前,你也曾經有過特別激烈的討薪方式?
巴特:對。
主持人:你策劃還是你代言?
巴特:對,我帶著六十八個農民工,圍堵北京市勞動局,那麼一連圍堵長達三天,那甚至和一些(人),發生面對面的衝突。
主持人:厲害嗎?
巴特:相當厲害。那麼包括是一些,警方也都出動了,我也被關到派出所。
主持人:當時你想用這樣比較激烈的方式,來解決他們工資問題,是出於什麼考慮?
巴特:就是出於我這種,為了快一點,那麼就是你欠我的工資,你就得快一點給我,那麼也通過政府機關給他們施加壓力。
主持人:那會兒你才多大?
巴特:那會兒也就是二十三歲。
主持人:二十三歲,你膽子真的不小,你帶領六十四個人鬧事兒,拿他們的話來説,對不對?
巴特:對。
主持人:除了這個有身體衝撞嗎?
巴特:有。
主持人:是不是。對。
主持人:你自己呢?
巴特:我自己被抓起來了,被抓進派出所了。
主持人:你帶了六十四個人,當時是打算三天三夜都計劃的很好嗎?
巴特:對,就是不吃不喝圍堵勞動局。那麼就是讓他出面管理。
主持人:你為什麼很有煽動力?
巴特:就是他們認為我説的是對的,就這樣把他們帶領了去,我們是鬧完事兒以後,就派幾個代表去。到勞動局的(時候),那個保安看到我們,我和李正洪的時候,那保安馬上用對講機,喂喂喂,那個“小辮子”又來了。我以前也是一個酒店的經理,那麼就是後邊留一條小辮子,這麼長的小辮子,就挺有個性的吧。那麼就是他們就説,喂喂,向上邊報告,那個“小辮子”又來了。問問他幾個人。保安過來,哥們,你們來幾個?我説大部隊在後邊呢。他們馬上就把全體保安都排出來。那麼我們上勞動局辦完事之後,下來一拍肩膀,哥們,就我們仨兒人。也有時跟他們開這種玩笑,但是那種衝突是相當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