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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公務接待,新辦法管用嗎?
今年1月1日,《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開始正式實施,辦法調高了公務員差旅費和會議費標準,以適應實際需要,解決挪用其他經費彌補差旅費開支缺口,防止向基層轉嫁負擔。到現在,新規已經實施一個多月了,那這種公務接待的新辦法管用嗎?來看《人民日報》的系列調查——關注公務接待改革。
一位曾在國家某部委負責過財務的人這樣説:總體感覺理念是對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具體執行起來還有一定難度。
以住宿為例,新《辦法》規定處級以下公務員出差住宿標準不得超過每天150元,
不夠一個標間費。兩個人出差可以合住一間,那一個人出差怎麼辦?再比如出行:新《辦法》規定公務員出差原則上不能乘坐飛機,在特殊情況下,乘坐飛機需報司局級幹部同意。但有些地方,坐飛機兩三個小時就到了,坐火車卻要十幾個小時或更長時間,出差成本是省下來了,時間成本卻上去了,行政效率也較低下。而且,有時打折後的機票比火車票價格還低。在些情況下,如果一味按新規來處理,就太教條了。
之所以要出新規,就是因為老辦法不改不行了。一位老公務員説:以前的標準是普通公務員每人每天58元,包括住宿費40元、吃飯15元、交通3元。按照這個標準,大家只能不出差,否則只能自掏腰包。而一位新公務員小章的經歷,説明了地方公務接待的現狀。他出差四天,地方單位花在他一個人身上的接待費就將近6000元。看來,規範公務接待,道路還很漫長。
人民日報——公務接待,照章辦事為啥難?
按照新的規定,公務員的差旅標準提高了近3倍。但很多地方政府和接待單位還是要補貼很多資金,照章辦事為啥這麼難呢?
文章説,接待費“易上難下”的問題,與國人的人際交往特徵相關。人們都認為熟人好辦事,建立私人關係是一種成本更低的辦事方式;而為了建立熟人關係,熱情是難免的。本來吃頓飯,百八十元也不是吃不飽,但要真是這樣,關係可能就搞不好了。而且,公務接待中往往有很多非接待的因素。接待得好與不好,往往關係到地方的利益,如果接待規格低,地方可能失去相應的資源,也可能影響到相關的考核和監督成績。正因為這些原因,地方才挖空心思,想方設法接待好“上面來的人”。
那麼應該從哪入手解決公務接待費居高不下的問題呢?文章説,還是要通過體制改革,讓部委與地方財權與事權對稱起來,讓中央國家機關的資源分配和權力運作規範起來,才能讓出差真正變成出差,出差費才能真正夠用。
責編: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