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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A級通緝案犯胡星潛逃留下系列謎團(圖)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2月05日 13:04 來源:
     
    [內容速覽]雲南交通廳現任副廳長胡星在他老部下被雙規且被正式逮捕後,突然潛逃,公安部發出A級通緝令,一切信息均被嚴密控制,這是雲南建國以來保密級別最高的案件。

    胡星犯下哪些罪?

    老下級曾華被秘密“雙規”以及批捕一個月後,胡星突然潛逃

    2004年,胡星從昆明市副市長調任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分管水運、公路汽車運輸、交通安全和外事。

    與外界一度猜測的相反,胡星與高速公路路牌廣告似乎並沒有很深的聯絡。該廳一位工作人員介紹,雲南省高速公路戶外廣告原先由三家廣告公司經營,去年機構體制改革,成立雲南公路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獨家經營這塊業務,由省政府任命公司法定代表人,屬於省政府下屬國企,交通廳不再負責。

    “不要説副廳長,就是廳長也不好干涉公司的運營。”這名工作人員説,何況胡星分管的領域不包含這塊業務,所以胡的問題並不是出在他任副廳長期間,而是在任昆明市副市長時犯下的。

    另一種傳聞是,胡星真正所犯事宜與其任副市長時主持修建的高海公路有關。高海公路是“十五”期間雲南省及昆明市兩級政府投資興建的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之一,投資26.77億元,2001年9月高海公路建設指揮部正式組建,胡任指揮長。

    在越來越多的消息中,胡星開始與“曾華”這個人被一同提及。

    在互聯網上,“昆明市規劃局局長曾華”還在各個會議裏發言,還出席著一個個活動,但實際上,去年12月,在被“雙規”了若干月後,曾華因為經濟問題已被正式逮捕。

    在高調反腐的今天,曾華案從一開始就與眾不同。曾華案沒有一家媒體給以報道,外界至今不能確定昔日的規劃局長為何淪為階下囚。雲南一家媒體記者分析,與以往高調的反腐宣傳不同,曾從開始被雙規到被批捕,有關部門始終沒有向外界透露任何風聲,所以媒體也無從報道。如果胡星不是上了公安部的A級通緝令,仍然只有少數人知道胡星已經出事了。那樣的話,媒體恐怕還要繼續“失語”。

    記者從多方了解,曾華在胡星任昆明市規劃局局長時,就是胡星的手下,任該局的一名處長。胡星升任副市長後,曾也升任局長。

    據消息人士透露,曾華被捕牽連昆明市多家房地産商,他的主要問題是審批與規劃中收受賄賂。記者走訪了被傳與曾華案有關的一家房地産商,被告知老闆最近一直出差,不在昆明。而可靠消息是,一名房地産老闆在胡星案發後,已被相關部門採取了強制措施。而多家房地産商老闆紛紛出差、度假。當地一名地産記者説,幾個地産老總的手機一週來一直關機,“這在以往是不可想象的”。

    胡星任昆明副市長期間,正值昆明房地産業持續走高,房地産業的競爭也趨於激烈。“規劃紅線後退一點,容積率提高一個百分點,這對放地産商來説都意味著數百上千萬的利益。”昆明一位律師介紹,在這個大背景下,手握重權的胡星必然要面臨眾多考驗。

    被廣泛詬病的北市區就是規劃混亂的一個典型。昆明北市區目前有樓盤近70個,居住人口已突破20萬,規劃人口近40萬人,可相應的配套設施卻嚴重滯後,甚至連涉及老百姓衣食住行的基礎設施都很缺乏。已經開發了近8年的北市區,至今還沒有一家大醫院;尚缺66個中學教學班、189個小學教學班、59個幼兒園教學班,一些居民要打著“三輪車”趕公交,一名上班族鄭先生甚至説:“買滷菜都要進城!”

    昆明媒體把只有住宅區的北市區戲稱為“睡城”,公開提出十問:規劃中的3塊教學用地是不是還在?規劃中的3塊醫療用地還在不在?……表面上,北市區建設混亂是開發商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結果,但在背後,開發商為什麼能不按規劃各佔山頭,恐怕還有更深的原因。

    胡星不僅是曾華的老上級,而且在曾華被捕的一個月後突然潛逃,確實容易使人産生聯想。

    胡星案十萬個為什麼

    “他精心選擇了外逃時機,大家都很忙,他就趁機跑了”

    “1月17日上午,省交通廳副廳長胡星,到省委黨校為省委組織部舉辦的老撾行政管理幹部培訓班專題介紹雲南交通建設基本情況和做法。”這是有據可查的胡星最後一次公開活動,消息來源是雲南省交通廳的官方網站。

    事實上,胡星在1月22日還去過一次辦公室。交通廳一名工作人員回憶,那天是週一,他看見胡,和他打了一個招呼,胡星卻沒理他,這讓他有些詫異,因為平時胡對下屬非常客氣。

    3天后,公安部A級通緝令發佈的前一天,胡星坐上了昆明飛廣州的航班,從此,他帶著眾多疑問,消失于茫茫人海。

    “從這點也許能看出,他還是精心選擇了外逃的時機。”昆明市政府接受採訪的官員説,因為那時雲南省正在召開兩會,要選出新的省長和兩位人大副主任,“大家都很忙,他就趁機跑了。”

    胡星飛廣州第二天,公安部就發出了A級通緝令,這也引發不少猜測。一種説法是,胡已經被有關部門找去談過話,並被監視行動。記者隨後證實,胡在案發前確實已被“雙規”。在公安部通緝令上網的當天,雲南媒體就試圖對語焉不詳的通緝令做些補充。通緝令全文沒有交代胡的身份,雖然一名記者一眼認出照片上的人就是副廳長,但在沒有官方的權威消息下,他還是給雲南省交通廳、省經偵大隊和其他部門打電話。“我只想核實,這個‘胡星’是不是以前的副市長,現在的交通廳副廳長。”但所有的部門都回答他,他們不能、不方便回答,或者乾脆不知道。這個記者後來又給通緝令上公佈的住址所在地派出所打電話,派出所的人説:“我們不能説。”

    當媒體在通緝令發佈後的第二天終於搞清楚胡星的身份後,他們才沮喪地發現,還有那麼多問號還在等著他們。

    胡星究竟因何潛逃?是一個人逃跑還是和其他人合謀?他潛逃時攜帶了多少現金?是否留下出境記錄?他大概逃往哪個方向?他有什麼可能藏匿的地點?胡星案是否還涉及其他官員、商人?……

    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在馬加爵一案中,警方不斷發佈最新消息,提醒公眾,馬可能潛逃的方向,並最終成功將其抓獲。

    時至今日,公眾所能知曉的仍然只有通緝令上短短的一百多字內容。雲南省政府、昆明市政府、雲南省交通廳、紀委、檢察院、監察局都還沒有召開新聞發佈會的計劃。

    “我們聽説胡星在潛逃前已經把妻子和家屬移民海外,是否確有其事?胡星是否有親屬開辦或參股房地産公司?”

    “政府沒有授權我回答,他的家屬情況在監察局有備案,但是他們也不會告訴你們,因為他們也沒接到授權。”昆明市政府一名官員這樣回答。

責編: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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