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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關注]保護版權:剛剛開始的較量(12月9日)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2月10日 16:07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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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速覽:關於卡拉OK的版權費之爭最近可以説已經進入白熱化的階段,從今年11月份國家版權局公式收費的標準,也就是卡拉OK引用的每個包間每天收費12塊錢這樣一個標準,而且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試點之後,最近一直是爭議不斷。

    今日看點:卡拉OK版權費之爭仍在繼續,版權費到底要怎麼收?誰來收?如何管?卡拉OK收費之爭最終能否畫上圓滿的句號?保護版權,究竟該怎麼做?

    消費者1:如果KTV漲價了,也許就不經常來了。

    消費者2:便宜我就多來,貴我就少來。

    消費者3:我希望就是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不是很多。

    卡拉OK經營著:那麼你的成本提高了,你勢必的價格也應該提高。

    11月9日 國家版權局公佈卡拉OK版權費:12元/包房/天;

    11月20日,廣州第一個公開説:“不”;

    11月21日,上海長沙:質疑12元的收費標準;

    11月27日,上海:在中國範圍召開聽證會。

    卡拉OK版權費之爭白熱化……

    關於卡拉OK的版權費之爭最近可以説已經進入白熱化的階段,從今年11月份國家版權局公式收費的標準,也就是卡拉OK引用的每個包間每天收費12塊錢這樣一個標準,而且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試點之後,最近一直是爭議不斷,像廣州和上海等城市的卡拉OK經營者就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置疑。那麼到底卡拉OK的版權費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收,著作權人的版權應該怎麼樣得到保護呢?

    嘉賓:著名的音樂人 郭峰

    中國知識産權研究會的副會長 劉春田

    據了解,上海市文化娛樂行業協會認為12元的收費標準存在不合理之處,堅持“每間包房每天1元”。並稱在收費主體問題未解決之前,對於任何強行在上海地區上門開展的收費行為,協會將採取法律途徑等多種不同方式堅決抵制,目前仍按原來標準開始收取2006年度音樂著作權詞、曲使用費。由於卡拉OK的版權包括詞、曲和圖像三個部分,而關於圖像權的使用費問題,協會表示,由於另一家擬行使音像權收費的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仍在籌建之中,因此,為保護詞曲作者利益,先行按約繳納詞、曲使用費。協會希望有關部門正在試行的以點擊率統計的數據系統加快步伐,體現“誰使用誰收費、不使用不付費、多使用多付費”的原則。

    主持人:有人算了一個帳,是廣州的,因為廣州已經直接對收費這個事説“不”了,説12塊錢有點高,而且不合理。比如有一個廣州KTV的總經理算了一筆帳,如果每天12塊錢一個包房,大概一天要交600多塊錢,一個月就是18000年,一年下來就是20多萬,所以這個收費明顯的是有點偏高了。對於這個價格兩位怎麼看?郭峰你覺得12塊錢的收費定的合理嗎?

    郭峰:我是這麼認為,這件事情如果真的是收費,就是説版權保護的方面已經發展到這個地步了,我覺得12塊錢絕對不高。

    主持人:但是這個收費標準之前,比如説有沒有邀請你們參與?

    郭峰:關鍵是這個收費的標準,關鍵是收費是不是這個時候去收,怎麼樣去收,我覺得現在這個是一個應該去考慮的問題。

    主持人:之前有沒有邀請卡拉OK業的和你們這些音樂著作者,有沒有進行一些交流和溝通?

    郭峰:我沒有。

    主持人:還沒有參加過?

    郭峰:對,而且還有一個,在卡拉OK裏面,我發現有的東西不是正版,本身就是盜版,你怎麼去界定他應該去收取的費用,所以在這個方面還是有一些自己看法。

    主持人:劉先生,現在廣州和上海都提出來12塊錢的價格是不是合理,還有待於進一步的探討,您怎麼看?

    劉:我把事情的基本面貌説一下,首先,我要把事實的過程説清楚,因為社會上有不同的誤解。首先這個收費標準不是國家版權局收費,也就是説不是政府向娛樂業收費。第二,也不是政府制定的收費標準。

    主持人:那這個標準是誰制定的呢?

    劉春田:是這些權利人,據我所知,經過一些調查研究,取了一個他們認為比較適中的偏低的一個標準,但大家説法是不一樣,但是他們權利人認為是一個比較合適的標準。

    主持人:所謂的權利人是不是就是指的現在提出要收費的,就是現在正在籌備當中的音像集體管理協會。

    劉春田:音像集體管理協會是一個籌備當中的機構,將來如果經過正式註冊以後,它就能夠代表權利人收費,但是現在這個標準是很多權利人經過調查研究自己做出來的。

    主持人:就是現在版權局其實僅僅是把這些協會報上來的標準進行一下公式,它並不算是一個政令。

    劉春田:不是,版權局按照《集體管理組織實施條例》,它有義務,也有責任對集體管理行為進行監管,按照規定,由它來公式由權利人提供的,相當於一個報價。

    主持人:所以現在提出報價應該主要是兩個協會,一個就是音樂著作權協會,主要是收取作曲、作詞……

    劉春田:不是音樂著作權協會,就是這些唱片組織、大的唱片集團的代表權利人提出來的。

    主持人:還不是音樂著作權協會提出來的。

    劉春田:不是音樂著作權協會。

    主持人:但是收費應該是音樂著作權協會來收。

    劉春田:音樂著作權協會是代表的詞曲作者,比如像郭峰這樣的。

    主持人:對,是詞曲作者,像郭峰這樣的。

    劉春田:它是兩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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