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新聞30分):電子眼是交管部門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工具,但廣東治理公路三亂督查隊近日卻宣佈,違規使用電子眼已經成為廣東公路“三亂”的一種新形式。違規使用的主要表現形式,一是電子眼質量參差不齊,許多沒有經過檢驗,二是電子眼安裝密度過大,容易出現重復處罰。
據新華社提供的數據:自去年以來,廣東全省送檢電子眼只有110多臺,其中廣州等6個地市竟然無一台送檢。而送檢的合格率僅有85%,也就是説有15%的不合格。為此,廣東省的人大代表和專家紛紛發出呼籲。
李育敬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政府要有一個部門對交警部門使用的測速儀進行一個鑒定,定期進行檢測,合格的才能使用,而且要把結果向社會公佈,不能由交通部門自己檢測自己的儀器。
廣州市社科院院長 李江濤:這個電子眼它的運作是不是良好,有沒有誤差,這個隨時要檢測的。不然的話機器出了毛病,證據就不真實了,行政主管部門應該負起這個責任來。
當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還指出,不僅是電子眼本身的不合格,有的路段還存在重復安裝的問題,例如廣東東莞市一些鎮每隔300米到500米就裝有一台電子眼。
李德鋒 廣東省人大代表:電子眼安裝過密,一個浪費電子眼安裝的費用,第二個會造成一事多罰重復罰款。
而根據記者了解,廣東省目前對於電子眼的罰款雖然都上繳地方財政,但地方財政都會將罰款按比例返還給交管部門,多罰 多繳 多返還,已經成為電子眼執法的常規性的做法。
廣州市社科院院長 李江濤:不應該返還的,應該是收支兩條線,你有工作需要,可以申請經費,但不能以罰額為依據來進行返還。
廣東省人大代表:我認為所有的交通電子眼的罰款,應該由省的財政部門統一賬戶統收統支。還有要把這筆資金公開,讓整個社會知道這個資金有多少,用在哪。
責編:張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