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患者昨天下午在一起就新的賠償方案研究對策。本報實習生楊雪吟/攝影
來源:華夏時報
昨日,“螺病”患者接到了蜀國演義新的賠償方案。按照新的方案,確診前的醫療費用蜀國演義將不再賠付,患者必須出具醫院的確診證明,後續治療費用必須出具原確診醫院的復診證明且必須在本月26日之前與蜀國演義接洽才能完成賠付。
■四種情況“拒賠”
●確診前的醫療費不賠
“只有出具醫院確診是廣州管圓線蟲病的出院證明才賠付醫藥費,像一些患者前期輾轉多家醫院,沒有確診的花費都不賠了,並且,有些人確診了卻沒有住院,醫藥費也不賠了。”對於蜀國演義出臺新的賠償方案,患者們很氣憤。
●不見“關鍵字樣”不賠
“我是確診了的,但就因為我在美國確診的,診斷書上沒有‘廣州管圓線蟲病’幾個字,他們也不賠。”在美國確診的患者王女士向記者講述了她的遭遇,“我在美國的診斷書上寫的是‘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症’。之前和蜀國演義接觸,他們態度很好,説我的情況特殊,賠償方案要再討論。可前幾天我再去,蜀國演義卻説沒有‘廣州管圓線蟲病’幾個字就不賠!”
●沒有兩個公章不賠
此前一直表示賠付分兩步走的蜀國演義,在新方案裏面卻主張“避免一事復賠”。記者在賠付方案上看到這樣的要求:需復查復診的,提供原確診醫院加蓋公章的證明;如需後續治療,需原確診醫院出具因“廣州管圓線蟲病”引發的後遺症的後續治療
證明並加蓋公章。
“像我這樣在301醫院確診在友誼醫院復查的就沒法開這個證明,我的後續治療費沒法拿到。”昨天收到賠付方案的患者黃先生告訴記者。
●26日以後再來不賠
“我今天接到通知,要求7日去洽談賠償事宜,逾期就不管了。”一位昨天接到通知的患者説:“通知竟寫著他們‘資金不到位,賠付將拖延一年’。”
記者上月31日晚在蜀國演義辦公室的墻壁上看到多張賠償規定。其中要求患者本月26日前辦完賠償。對此該負責人解釋説:“法院執行還有有效期,我們也可以有。”
■理賠現場
“有骨氣就別拿這個錢”
上月31日晚,記者以患者景先生朋友的身份前往酒樓應急小組辦理賠償,在此過程中,負責人要求景先生的妻子離開辦公室,還表示第二天將請保安阻止患者以外的人進入辦公室。當賠償結束後,該負責人竟然對景先生説:“有骨氣就別拿這個錢。”景先生感覺受到了很大的侮辱,他表示將訴諸法律。
■關注“誤診費”
酒樓稱前期有“誤賠”
之前一直宣稱賠償誤診費的蜀國演義現在為什麼不賠了呢?酒樓應急小組負責人給患者的解釋是:“前期我們是誤賠了。”該負責人表示,廣州管圓線蟲病很早就有,造成患者遲遲不能確診,是衛生部門的疏忽。患者可以去問政府,找醫院。現在酒樓只管對症下藥的部分賠償,確診證明是哪家醫院的,就報哪家醫院的就診費用。
隨後,記者採訪了北京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認為醫院沒有責任。北京以前從來沒有出現過廣州管圓線蟲病例,要求醫生第一次接診就能確診是不現實的。”
律師説法: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邱寶昌對此發表意見説,因為這個病的特殊性,讓醫院承擔誤診責任也牽強;與廣州管圓線蟲病治療無關的費用,讓酒樓承擔也不公平。邱律師表示,如果確診前醫療費用可以走醫保或其他方式報銷,未嘗不是一個緩解患者經濟壓力的方式。
責編: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