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社區 論壇 博客 播客 | 網絡電視直播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假記者:利在何處?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11月02日 15:21 來源:

來源:《?望東方週刊》

    一本萬利的收益

    雖然是非法的,但《警視專刊》記者的"收入"讓人吃驚。據舉報人士稱,《警視專刊》山西記者站在呂梁、晉中、大同、忻州等地設了多個記者站,僅建站收入就達25萬元,其負責人在不到半年時間裏,收入高達100萬元,還專門購買了一輛豪華小轎車作為"採訪"工具。

    2003年11月底的一天,《警視專刊》江西記者站站長朱智峰等幾名假記者來到吉安市青原區的長樂鋼廠敲詐,廠長為了不被曝光,答應出錢。幾經討價還價,廠長拿出1.2萬元才討回了朱智峰等人拍攝的膠卷。

    公安機關查明,這幾名假記者自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間,先後竄至吉安、上饒等地的18家鋼廠,以記者和調查員的身份,對鋼廠以曝光、取締罰款相要挾,3個月裏共敲詐現金22.06萬元,各類高檔香煙16條,吃住遊玩等消費1.2萬餘元。

    然而,假記者造成的惡劣政治和社會影響,卻是無法用金錢來統計的。
挑戰新聞監管

    "我們每年應付'記者'的費用能買兩輛桑塔納轎車。"山西某貧困縣的宣傳部部長告訴《?望東方週刊》。

    "現在假記者的氣焰十分囂張。"馬愛民氣憤地説。他稱,山西省新聞出版局一位副局長到基層檢查工作,有幾名"記者"前來採訪,自稱《人民日報》駐山西站記者,"我們局長以前管過報刊,就沒見過這幾個人,打電話一問,《人民日報》駐山西站就沒這樣的人,對方一看露餡了,離開時還警告我們局長'小心點'。"

    在接受《?望東方週刊》採訪時,馬愛民曾將記者的各種證件及介紹信仔細核對,"假記者把我們搞怕了,如果我們再被騙了,那還不成了笑話!"

    作為一位負責非法期刊整頓的部門領導,馬愛民顯得非常無奈,"我們只能查非法期刊,但有的非法期刊在山西就不出刊,如《警視專刊》,他們拿著幾本雜誌到處敲詐勒,總部卻在北京,我們管不了。"

    據調查,《警視專刊》的記者一般都有兩個證件,一個是記者證,一個是北京天平視點社會調查事務所的調查證。"記者站"同時也是調查公司在當地的工作站或辦事處。

    知情人士説,這是為了逃避打擊而採取的一種策略,在對外活動時,全部是以記者的身份,而違法收取財物時均以調查費的名義,開具調查公司的收據。

    "我們只查非法記者站,但這個公司是合法的,我們很難處置。"馬愛民無奈地説。

    馬愛民認為,在處罰力度上,相關法律規定也不力,處罰的數額一般是根據非法期刊的經營所得,"但這些非法期刊大部分採取贈送的方式,收入款項也不入賬。"

    新聞出版主管部門對於發生在新聞出版領域的事情竟難以處理,這在中共歷史上也是很少見的。

    處理中還遇到了這樣的麻煩:山西省新聞出版局查獲了《警視專刊》山西記者站非法活動的證據,並繳獲了其向私營業主收取"調查費"的相關票據。新聞出版局將該記者站的負責人程某移送公安機關,但公安機關在向有關私營業主取證時,對方矢口否認有被敲詐的事實,公安機關不得不將程某釋放。

    《?望東方週刊》獲得的一份舉報材料稱,山西省忻州市交警隊董某曾被假記者敲詐了3000元錢和一隻羊。《?望東方週刊》向其電話求證時,董某不承認有此事。據了解,在新聞出版部門向公安機關移交的涉嫌詐騙的假記者中,大部分因無法找到證據而被釋放。

責編:何偉

1/1頁
相關視頻
更多視頻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聞  CCTV-少兒  CCTV-音樂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