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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時空]業主會有多難?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9月08日 20:42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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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

  主持人:

  幾天前有這麼一條新聞,北京市美麗園小區的業委會打官司打贏了這個小區的物業公司,而且法院做出了這樣的判決,就是支持業委會的請求,要求這個小區的物業公司不能夠再像以前那樣按照每平方米2.72元的費用收取,而是要按照1.58的費用收取。這個消息傳來可以説是一時激起千層浪,很多人都非常關注這條新聞。

  接下來,我們就看看幾個網友的留言,一位説“美麗園再審案,業主的勝訴還原了真實的物業費構成,揭開了該行業前期物業管理普遍存在的摻雜使假、虛假‘注水’的行業慣例”,等於是揭了黑了。“美麗園物業糾紛一案再審勝訴的積極意義在於,在目前制度缺陷難於修正的情況下,司法救濟給業主們展現出了一線希望”。

  你看,對於我們外人來説,這件事多好啊,業主一平方米的物業費降低了1塊多錢,整個房子能省多少錢啊?而且我們覺得這個業主委員會也應該大大的表揚一下,他們這一年多來反復打官司,又耗時,又費力,多不容易啊。但是讓人們沒有想到的是,官司贏了,但是日子卻亂了,而且和氣也沒了。

  業主:

  我們這裡過去是山清水綠鳥語花香,現在搞,搞成這麼個樣子,要得嗎?

  業主:

  垃圾已經清理過,但是垃圾桶內壁全部爬滿了蛆。

  這一切發生在9月1號,負責美麗園物業服務的北京鴻銘物業公司宣佈撤出美麗園之後,鴻銘物業提供的保安、保潔服務隨即停止了,小區自動化系統停止工作了,水電等生活必須物資限時供應,這樣的結果是小區業主們並不希望看到的。

  北京鴻銘物業副總經理 汪建春:

  由於法律的判決和業主委員會號召業主不交費,造成我們公司虧損近千萬,那麼我們就沒法經營了,我們將進行撤離。

  鴻銘物業的撤出激化了小區業主間本來就存在的矛盾,矛盾的焦點就是對現任的業主委員會的支持問題。

  業主:

  我們家和我們周圍幾個朋友都沒有簽。

  我什麼瞎説,你來找我們家簽字了嗎?

  業主:

  有的業主到那個業委會就打人了,挺兇的。

  業主:

  我們沒選啊。我們一個樓都沒有人選。

  業主:

  反正我們那個業委會能代表我們。

  業主:

  是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嗎?我認為不是,而是業主之間意見就有分歧,就有矛盾。我們大多數業主信不過你雷霞這樣的業委委員會。

  北京美麗園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 雷霞:

  因為業委會是個執行機構,你執行機構,我只能是説業主大會授權我做什麼,我就能做什麼,而不是我決定做什麼。我是按程序來,你現在必須有一個正常的程序,通過合法地産生。那麼這個合法是來什麼,是大家來表決的意思。就是説你的意思也好,他的意思也好,一多戶,誰的意思業委會都不會向著。

  主持人:

  你看,現在這個美麗園的業主基本上是分成兩個陣營,一個陣營的人是完全支持業委會的所作所為,支持他們去更換一家物業公司。但是另外一個陣營的人也急了,覺得原來的物業公司挺好的,收費不高,而且服務也不錯,為什麼要換呢?要換的絕不應該是物業公司,而是業委會的那些人。你看,按説業委會的成立是為了更好的為業主維權,因為讓業主不再是單打獨鬥,而是變成擰成一股繩去維權了。但是這些年我們也發現,以業委會的這種形式去維權,效果卻並不是特別盡如人意。有的時候為了維權,小區內部的人還會打起來了。

  我們做了一個調查,是聯合新浪網和焦點房地産網,對於小區已經成立業委會的1665名業主進行調查,問他們目前導致業委會維權難的主要原因是什麼?有很多人選擇法律政策不健全導致業委會維權難。還有小區內的業主心不齊,對業委會工作的支持力度不夠。再有就是業委會成員是業餘從事,覺得他們缺乏專業背景。

  好,我們先來看這個法律政策不健全而導致業委會的維權難。我們就看這個美麗園事件,這個官司打了一年多,到最後法院判他們贏了,但是法院判了又能怎麼樣呢?人家物業公司走了,這一走使得這個小區裏面的環境變得一塌糊塗了。好在在這種情況下,北京市建委在昨天明確表示,他們將重重的去懲罰這個物業公司,甚至會取消他們的資質。有了這麼一個開頭了,我們有理由期望這件事情能夠得到比較好的處理了。

  接下來再看,就是小區裏面的業主心不齊,再有一個就是業委會的人員比較業餘,為什麼説是心不齊呢?因為大家都有這種感受,現在很多小區裏面的業主他們平時不大關注業委會的工作,但是真出事了,當發現這個事情的結果跟自己的期望是有很大差異的時候,就開始嚷嚷了。

  接下來我們不妨看一個調查,如果您不贊成業主大會決議的少數業主會拒絕服從或者阻礙決議的實施嗎?換句話説,如果您是少數,您會服從多數嗎?我們看,有39%的人會拒絕,也就是説有四成人是不願意做到少數服從多數這個準則的。

  接下來我們不妨聽聽有“維權鬥士”之稱的舒可心,他是怎麼説的?

  中國人民大學制度分析與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舒可心 項目研究員:

  小區業主必須服從業主大會符合法定程序通過的業主大會決議。如果單個業主認為業主大會通過的法定程序本身在程序上或者實體上違法,侵害了自己的權利,可以通過協商,最終通過訴訟的辦法取消這個業主大會的決議。但是在業主大會決議被法律規定取消之前,你是必須執行的。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執行機構的時候,只要它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業主公約的約定,它沒有超出範圍去做事,在它的能力之下,仍然還是有了一個錯誤的結果,有一個不好的結果,那麼全體業主要承擔後果。

  記者:

  假定現在是美麗園的業主,他原先就是反對這個決議的。

  舒可心:

  他也得承擔後果,他自己也得承擔後果。因為他的反對沒有使得業主大會的決議改變。

  記者:

  您覺得他承擔後果的理想方式是什麼?

  舒可心:

  下一次選擇的時候,要呼籲其他人按照他的想法去做。

  記者:

  但是在目前的話,他可能應該……

  舒可心:

  沒有辦法的。

  主持人:

  我們不妨就再聽聽普通人是怎麼説的。有一個新浪網友有這樣的留言“我特別反感個別業主該表達時不吭聲,按大多數人意見做了事,又跳出來反對”。還有人説“任何事情的結果都不可能讓所有的人滿意,過多指責業委會是於事無補的”。

  其實大家知道,為了最有效的去維護小區業主利益的人還是業委會,但是業委會是由什麼人組成的,他們的能力到底有多高,的確是會影響到維權的結果的。那麼人們對於業委會到底應該具備什麼樣的能力?應該由什麼人組成?又是怎被看的呢?我們看一個調查,如果有專家參與小區維權工作是不是會開展的順利一些?76%的人説是這樣的。

  我們再看,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涉及到一個分擔費用的問題,你願意分擔嗎?有56%的人説是願意分擔的。事情就是這樣的,比如説像業委會這樣的組織,如果有專業的人員參與的話,在做決策的時候,他們就能夠從自己專業的角度去諫言獻策,當然做的更理智一些。

  我們接下來再看一個留言,“建議業委會學習一下辦公司的做法,董事會也可以聘請經理人,業委會也可以聘請顧問嘛”。這個董事會就相當於業委會,為什麼呢?因為都是小區裏面的人,而經理人就是那些專業人員,他們不見得是住在小區裏面的人,但是他們可以提供自己的想法。

  再看,“不可能每個小區都有舒可心這樣懂行的人,出點銀子聘專家才是事半功倍的事情”。

  我們有一項統計數據表示,現在只有1/10的小區是建立了業委會,但同時我們也有這樣的調查數字,有80%以上的業主是支持本小區建立業主委員會的。可見大家對於在本小區建立業主委員會的期望是非常高的。正是因為這種的話,我們也希望業委會能夠一路走好。

責編:復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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