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春8月20日電 在日前由長春市衛生局、市衛生工作者協會舉辦的2006年度長春市民營(社會)醫院院長學習研討班上,70家民營醫院院長聯名發佈自律宣言。
自律宣言就加強醫院管理、確保醫療質量、樹立誠信服務的行業形象等10個方面內容向社會各界作出承諾:一、不出租、出賣《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二、診療科目不超出登記的診療科目範圍;三、不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四、不使用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五、不出具虛假證明文件;六、不使用未經核準的醫療機構名稱;七、不製作、發佈虛假違法醫療服務信息;八、不雇傭“醫托”誤導病人;九、不違規組織開展“義診”活動;十、不擅自請其他醫療機構醫師從事診療工作。(完)
責編:劉彥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