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東方時空):這是一張四十年前的便條。儘管過了四十年,便條上的字跡依然清晰可見:因家中小孩多,同意給人送人,候寶貴
四十年過去了,當年的這張便條,今天,卻引發了一段故事。
2005年1月,家住哈爾濱的候英賢大姐接到了一個朋友的電話,告訴她一件奇怪的事情:在電視臺的一個尋親節目上,一個叫孟玲的女士,聲稱自己是候寶貴失散了40年的女兒,她在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聽了這話,候英賢也感到了吃驚,因為自己的父親正是候寶貴。
父親候寶貴幾年前因小腦萎縮,早已神志不清了。
候英賢:“這是誰啊,不知道啊。我媽睡著了,我找我媽:“媽、媽,起來。”我説咱家有沒有失散的親戚,還是你有沒有送出去的孩子?”
面對女兒的提問,母親一口回絕了。
為什麼孟玲尋找的父母和自己的父母同名同姓,難道這是個巧合?候英賢心中充滿了疑問。第二天,她決定去電視臺看個究竟。讓候英賢吃驚的是,眼前這個叫孟玲的女子竟和自己長得十分相像。
候英賢:“我倆長得像啊,對!”
看來天底下不會有這麼巧的事了。但為什麼父母四十年來從來沒有跟自己提起過還有一個妹妹呢?在過去的年月裏,這個家庭發生過什麼呢?候英賢在姊妹中是老大,她決定再去問個究竟。
在女兒的一再探究下,老人終於把發生在這個家庭裏一段塵封了四十年的傷心往事告訴了女兒。
史玉蘭:“昨晚一宿沒睡覺,就為這個事兒啊。我一尋思真難受。”
四十年前,當丈夫候寶貴知道妻子又懷孕的事情時,史大媽已有三個月的身孕了。候寶貴知道,這對於已有四個兒女,家境本身就不富裕的他來説,是無力再撫養一個孩子的。於是,他勸妻子去做流産。
史玉蘭:“完了,我一去,我一看人家做孩子(流産),疼得叫。我嚇得我就跑回來了,我就沒做。”
日子就在焦慮中一天天過去了。夫妻倆雖然對這個未出世的孩子充滿了愛意,但他們還是做出一個無奈的決定:將來把孩子送人。
1966年3月16日,孩子出生了。候寶貴在一張便條上寫下了“因家中小孩多,同意給人送人”這幾個字後,就通過護士匆匆的把孩子送給了一戶不知姓名的人家。
候英賢:“我弟弟和我差四歲。我弟那時候可小,就是我一小的時候,凈我帶他。他小的時候逗他,説等媽媽回來給你帶個小弟弟或小妹妹啊,給你抱回來一個。
一個孩子誰要不像個寶似的,誰伺候不一樣伺候。一尋思啊,行啊,這孩子去享福去了,抱走吧!我都不敢看,看捨不得了。我弟弟小啊,回來就問我媽,媽媽,妹妹呢?弟弟呢 ?你咋沒領回來呢?我媽媽説沒了,因為那啥沒成。”
孩子就這樣送走了,從此了無音訊。然而,失去孩子的痛苦卻一直壓著夫妻倆四十年。四十年了,他們從未在孩子面前表露過。
史玉蘭:“這可真是,這孩子找咱們了,咱們要找她可費勁了。她的養母沒了,就剩她的爸爸。長得跟我可像了,但是比我胖,可胖了。過得挺好的,挺幸福的。她的養父挺好的,身體都挺好的,可胖了。是,人家挺好,大個兒。
記者:你想不想她?
史玉蘭:咋不想呢!”
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因為貧窮,有很多像候寶貴這樣因為無奈才把孩子送走的家庭。但孟玲是不是就是當年候家的女兒,她為什麼在40年之後才想到尋親呢?
她就是孟玲。孟玲説,她的親生父親就是候寶貴。
因為喜歡笑,父親給她取名為孟玲。直到上了學,孟玲才從別人的議論裏聽到了自己的身世。
孟玲:“你看我們爺倆一齣去,沒人説我們“這是我養父”,看我們倆多像啊!(俗話説)誰伺候孩子像誰。”
孟照義:“她(孟玲)是1966年3月28號出生的。她出生的那天,她生母就説要給人。(外甥女)説要不要,她倆一商量,她(孟玲的養母)説閨女就閨女,閨女更好,閨女跟媽親。
她母親把她從市裏抱回來,走那個老江橋,這一路上這麼老遠,江橋那麼老長,也沒過一輛火車,她也沒震著。她算有福。”
孟玲説:四十年前,她出生的第一天就被她現在的父親收養了。許多年來,她從來沒想到過自己是抱養的。因為在這個家庭,她感受到了愛。孟玲説,她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兒。
孟玲:“真是掉到福堆了。媽媽就像老母雞護小雞兒似的,一天護著我,一天護著我。那時候要啥,爸爸依著啥。那時候就是奶粉和餅乾,就是那麼吃。我拿餅乾跟人家換大餅子吃,因為我家吃不著粗糧啊。
孟照義:“(那時候)你看一個月58.1元錢,養她一個月就得十四五塊錢。她還生病,以前我還有幾百塊錢,後來花沒了。我還欠人家三百塊錢賬呢。”
孟玲:“兒童醫院四方小票是黃色的。我爸爸給我留的小票子,壓得實實厚厚的,兩摞子這麼高的小票子。”
孟照義:“好歹對付到三歲以後,她不生病了。”
孟玲:“我爸説,等你喪良心那天,我找你報銷。”
“小時候那時候同學在一起,尤其鄰居,都説,你看他家孩子要的。”
這樣的議論,對於一個孩子來説是備受刺激的。但孟玲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父母太愛自己了,父母不可能欺騙自己。但議論多了,終於有一天,孟玲還是想問個究竟。
孟玲:“我就記著好像有一年,我跟我媽我倆人包餃子。忽然之間我就問一句,我説媽 ,我是要的嗎?給我媽一問,我媽也不包餃子了,扭身到廚房裏哭去了。我説這句話我説錯了,我説媽,對不起,我再也不説這句話了。”
因為怕父母傷心,孟玲再也沒有問過父母類似的問題。儘管在她的生活中仍有這樣的議論,但孟玲卻不再懷疑和探究了。
直到孟玲邁出校門,踏上工作崗位的這一天,孟玲才知道事情的真相。而告訴她真相的是她的父母。她的父母告訴她:你長大成人了。如果你願意,可以去找自己的親生父母。但是這一回,孟玲拒絕了。
孟玲:“這張條都留了二十多年了,但是我説不找了。找什麼找呀,找也沒有感情。因為你們對我都挺好的。再説我跟你們也不隔心,就跟自己爹媽一樣。沒有必要找。那時候就這樣回絕了。我説你們跟親人父母有啥區別呀,那時候我就不理解,我説誰媽媽能説把孩子給人,我説這也是身上掉下來的肉啊。”
年輕時候的孟玲拒絕尋親,後來又是什麼使她決定尋親?時隔四十年,一家人能否團聚?請繼續關注《尋親》下集。
責編:扈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