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生本色的歷史機緣——晚清暗殺史》(伍立楊著,同心出版社出版)論述了清末民初革命黨人悲壯的暗殺活動。作者勾沉史實,突現革命黨之暗殺以民主與自由為鵠的、迥異於恐怖主義的性質,力求再現那個時代中國知識分子的精神形象。
張文祥刺馬案的內外隱曲
黨人猛擊之風,雖以1900年以後演成巨瀾,然于近世最早之胎息,則可溯及譚嗣同變法之心跡。百日維新毀於一旦,康、梁逸走海外,譚嗣同卻安如磐石,泰山崩于前,而色不變。他拒絕了民間及海外志士的營救,靜候衙門武裝人員衝進會館。譚氏為後人尊為聖者,他一以貫之的理念是不怕被人殺,但亦不怕殺人。嗣同為人意氣發舒,慷慨善陳論,其名著《仁學》引法蘭西革命家創造民主之言曰:“誓殺盡天下君主,使流血滿地球,以泄人民之恨。”仗義行俠的政治暗殺在三代、秦、漢以後,流於民間江湖如唐代之虬髯客之屬;至宋元明皆顛躓不振。南明最後一個吏兵兩部尚書瞿式耜戰敗于桂林獨秀山下,清人竊國,二三百年,寂無聲息。清末黨人暗殺風潮之前,乏善可陳,唯張文祥刺馬一案,騰于眾口,影響震及全國。
張文祥刺馬案,發生於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廿六日,這一天,兩江總督馬新貽赴督署旁邊不遠的操場巡閱騎射。事畢,步行回衙。甫至督署東側門,張文祥快步接近之,做上遞狀子的樣子,一邊拔刀突刺,其人眼疾手快,只在一剎那間,刀身已沒入馬總督脅骨深處,並緊握刀柄轉動之,此勢必致死之術。整個過程,從容不迫。可見恨既不少,且蓄意已久。其刀經藥物淬礪,刃薄如紙,受者刃到必死,難以解救,馬新貽果在次日以不救告終。而張文祥被執,首先由漕運使張之萬主審,後由刑部尚書鄭敦謹、江寧將軍魁玉、袁保慶(袁世凱之父,時為江南候補道)及由直隸新調兩江總督曾國藩等相繼刑訊,“張文祥終無一詞”,但在魁玉主審期間,説過一句話:“我為天下剪除一通回匪者”。
由此張文祥刺馬新貽背景模糊,莫可究詰,故天下猜測四起,訛傳周布。
在民間流傳最盛的一種説法是,當張文祥、馬新貽、吳炳燮三人年輕時,曾歃血為盟,結為金蘭之好。後來,張文祥、吳炳燮之妻各以美艷之故,俱為馬新貽所姦污霸佔。這樣一來,張文祥所報則為佔妻之仇。如政論家湯增璧先生即持此説,“馬新貽督于兩江,穢行昭著,戕賊舊交,艷其室而奪之。有義烈沉毅如張文祥者,磨刀霍霍,天鑒其衷,大仇已復,從容自首,決腹屠腸,神色為之不撓。”(《民報》1908年第23期《崇俠篇》)。此説即就報仇意義而言,把政以賄成及高官之淫昏聯結起來,“酬死友於地下”,以其富有感性,極易契合下層民眾心理,而以其事可感可想,更易招集更大仇恨。
章士釗則在考察張、馬二人的籍貫、經歷以後將此説斷為傳奇誣妄之詞。他認為真正的導因還在於政治問題。“夫文祥,官書明明宣稱為洪秀全余黨,粵、捻兩通,而其報仇遠因,則在南田圍剿一役。”蓋浙江象山南田有洪秀全殘部,馬新貽為浙江巡撫時,捕殺其首要,余部星竄,由張文祥所召集。馬氏新署兩江總督後,仍襲前規,捕殺無算,“似此民族仇恨之深,致文祥手刃仇人之胸,以身試法而不悔,釀成案中之重大性,安有有心人覺察不到之理?”此則見道之論矣。
清末報刊群起議論這樁已過去三十餘年的暗殺案,蓋以黨人暗殺風潮未起,故藉此發論,大作波瀾,實因人心激憤,無可發泄,而由舊事牽出頭緒。此後不久,暗殺風潮即形抬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