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生産工具落後、生産力水平低下,加上官僚和地主對土地兼併嚴重,無地農民和小手工業者的生活相當困苦,面對時有發生的天災人禍,賣兒賣女現象就十分普遍。一旦自己的兒女賣給別人,就沒一點人權和人身自由,終身甚至世世代代為人奴,生活是相當悲慘的。一般來説,男孩買來做小廝,女孩買來做丫鬟,在一個地主或官僚家裏,會有很多小廝和丫鬟。
丫鬟長大以後,有幾種出路:一是男主人收為小妾;二是直接配與同樣身份的小廝;三是轉賣嫁人。第一種情況對於丫鬟來説是最好的結果,因為買得起丫鬟的人家,畢竟是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的,作為男主人的小妾,以後會衣食無憂的,這對於古代的無産者來説是解決了一個天大的問題。
還有一個重要的隱性問題,就是丫鬟養到二十多歲要放出去時,已經在主人家呆好多年了,被男主人騷擾是很正常的事。《醒世姻緣傳》第五十五回,説狄員外要買個全灶(有一定廚藝)的丫鬟,童奶奶找媒婆介紹了別人轉賣的,感覺符合狄員外的條件,準備試試這個丫鬟的手段時,童奶奶問:“你那家子曾收用過了不曾?”丫鬟道:“收過久了。”童奶奶問:“沒生下什麼?”丫鬟説:“也只稀哩麻哩的勾當,生下甚麼!”可見,當時男主人佔丫鬟的便宜是很正常的、被當事人和社會都認可的事情。
《紅樓夢》中賈寶玉初試雲雨,就是在他的貼身丫鬟襲人身上試的,從書中看來,賈寶玉和襲人都認為這是很正常的事情。男主人和丫鬟偷情(有時也未必叫著“偷”)久了,丫鬟自然而然的就把自己看著是男主人的“屋裏人”了,所以做妾就成了她們生活的希望和最高理想。然而作妾的機會畢竟是很少的,大部分丫鬟成長到一定年齡,或配與小廝,或轉賣出去嫁人,落到什麼樣的人手裏,她們是沒有一點選擇權的,就象秋風吹著的落葉一樣,隨風飄零,至於是落到錦帳之中還是糞堆上,只有聽天由命了。
那麼,在古代買一個丫鬟得化多少錢呢?文學藝術是現實生活的真實反映,就以明朝末年小説家西周生的長篇白話小説《醒世姻緣傳》裏的故事為例,看看那時間一個人的價格是多少吧。
第三十六回説有個叫沈善樂的裁縫,給別人做衣服做壞了,沒辦法只有將一個十一歲的女兒喜姐賣了償還別人銀子,沈家“足足要銀七兩”,誰知“領了幾家,出到四兩的便是上等的足數”,由於後來女善人晁夫人“看得中意,先出四兩,添到五兩”,已經是買個好價錢,看樣子當時花四兩銀子就可以買到一個普通的丫鬟。
這裡説的是年紀幼小的丫鬟,不能夠幹重活,又沒什麼技術,還得慢慢的把她養大,那麼能夠獨當一面的又要多少錢呢?對於一些有心計的主人,他們在平時的使喚中,就有意培養丫鬟的一技之長,比如有的針線活見長,有的灶上的活見長,等她們長大了,有了這個一技之長,可以賣個好價錢,主人不但白使喚了這麼多年,還可狠狠的再賺一筆。第五十五回講狄員外要尋個全灶??會做菜的丫頭,海岱門裏賣布的頭冉有一個丫鬟,年齡十八歲了,腳不十分大,白凈,細皮嫩肉的,經過面試、技術考核等程序,很是滿意,最後經過討價還價,二十四兩銀子外加一兩介紹費,成交。
由此可見,在明朝買一個丫鬟,根據年齡的大小和技術水平的高低,價錢在銀子四兩到二十四兩之間,明朝的一兩銀子折合現在的人民幣是多少呢?有人通過以黃金的價格作為基準和使用米價作為基準,來進行推算,得出明末一兩白銀折合現在的人民幣是五百元。也就是説,在明朝買一個丫鬟,最低需四兩銀子合現在人民幣兩千元。
除了買一個普通的丫鬟外,現在的兩千元在那時還能夠做些什麼呢,據説明代一個平民一年的生活只要一兩半銀子就夠了,如果糧食自給自足,錢只用來買點柴米油鹽的話,一年七百五十多塊錢過日子是挺苦,不過也不是不可能,老一輩和現在貧困地區的人們,他們也曾經經過或者正在過著這樣的日子。
由此看來,兩千元的身價,還是可以夠一家人應付一陣子的了。寫到這裡,才感覺到用價格計算人的價值時,一個人的價值是如此的低,可生活就是這麼殘酷,這正是活生生的歷史事實。 (本文來源:深圳新聞網 )
責編:彭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