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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是新聞的生命 虛假報道是新聞工作的大敵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8月10日 14:04 來源:《學習時報》

  7月23日,中央宣傳部、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就北京電視臺播發虛假新聞發出通報,指出,這起虛假新聞之所以能夠播出,甚至被一些媒體轉載轉播,進行炒作,暴露出一些新聞從業人員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淡漠、政治意識和法制意識淡薄,缺乏應有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同時也反映出一些新聞媒體的管理存在嚴重疏漏,缺乏責任意識和把關能力。

  雖然公安機關已經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訾某拘留審查,有關部門也分別對北京電視臺相關責任人做出了嚴肅處理,但這件事給出的教訓卻很有必要更深入地分析檢討。

  一段時間以來,主動造假的行為在新聞業內已不是新聞。某新聞雜誌2002年推出“十大假新聞”盤點,本來只是一次性的欄目,但“投訴”無門的揭露假新聞的材料不斷湧來,編輯部不得不每年做一次,已連推6年。像“千年木乃伊出土後懷孕”、“美國醫生操刀換人頭”、“地球2050年滅亡”、“比爾蓋茨遇刺”、“注水西瓜”、“毒香蕉”等等,這些“重大新聞消息”接連見諸國內各種媒體,甚至直接對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群眾的工作、生活産生極大影響。

  假新聞何以如此氾濫?其産生的機制和原因何在?是否有合理性的悖論難以厘清?主動造假能否杜絕又怎樣防止和處罰?從管理部門和傳媒業對“紙餡包子”這一事件的處理和檢討中,可以看到我國的新聞管理體制、傳媒運營機制、從業者職業素養等方面均有值得深刻反思之處。

  一、在新聞管理體制方面,自律體系缺失和作用失效使“假新聞”出籠失去了重要的約束。

  和我國新聞內容的管理模式相比,發達國家有著非常多的不同,其中重要的一點是:作為強制性規範的法律不多,作為沒有強制性的自律性規範也不多,由行業組織制定並執行的準自律和準法律的管理規範佔了主導地位。就廣播電視節目內容管理來説,目前我國的他律性(法律、政策、紀律、甚至口頭傳達的宣傳精神等強制性)規範佔了主導地位,而準法律或準自律性的規範幾乎是一個空白。這種傳統的內容管理模式固然有其價值,但也有難以避免的缺陷——既缺少彈性更缺乏傳媒的自我約束,“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可能是較突出的問題;特別是,行業自律機制發展緩慢,公眾在對新聞(尤其是廣播電視節目)的監管中難以發揮作用,這些問題都不符合建設法治政府,推進民主法治發展的大趨勢。這次 “紙餡包子”事件,因為工商、公安的介入才被放大和處理, “通報”、“紅頭文件”等能夠起到“一事一管”的作用,但並不能保證大量存在的類似“假新聞”事件得到有效監管。一些觸動行政部門並影響巨大的“假新聞”事件可以得到有力監管,但如果沒有涉及行政管理的範圍,即使影響再大,也可能舉報效果甚微而無人過問,甚至“造假者”不但不會受到處理或譴責,還能“名利”雙收。

  二、在傳媒的運作機制方面,簡單地以收視率閱讀率(且與經濟指標挂鉤)為主要管理模式,導致崗位競爭過度(過分追求高“收視率”),也為“假新聞”的發生提供了“合理”的悖論邏輯。

  現今的新聞業,無論是報紙、廣播,還是電視,大都擺脫不了依靠“廣告費”維持生存、獲得發展的窠臼。而收視率、閱讀率就是給廣告主與廣告商作為其廣告支出的參考,是媒體(電視臺)爭取廣告商付出廣告費的標準。因而,收視率就成了調控頻道和欄目編輯的指揮棒,成為一個揮之不去的既定標準。於是,追求獨家、追求轟動、吸引眼球成了媒體、欄目的第一要務。過分追求高“收視率”不僅可能導致編輯導向和方針的扭曲,而且記者為尋求“奇聞異談”造成了過度競爭,最終,部分記者為確保崗位安全選擇以“造假”取得有賣點的“新聞素材”。有人還總結出了假新聞的賣點公式:“特殊人物+反常事件+熱點背景=有賣點的假新聞”。

  於是,傳媒的編輯與經營混崗現象普遍,儘管許多媒體都明確規定了編輯不得從事廣告經營,但實際上仍私下給記者編輯下達經營指標,承擔經濟創收任務。這就使掌握版面和熒屏的編輯有了以新聞節目(包括以“假新聞”)換取廣告等經濟利益的理由,恪守職業責任與追逐經濟利益成為媒體同時賦予欄目和記者編輯的自相矛盾的悖論要求。

  不可否認,收視率所代表的市場力量在電視業的發展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是在向市場經濟轉型的我國電視産業化的必要動力。但媒體若簡單地以此作為衡量新聞或節目好壞的標尺,其中就有邏輯上的問題,畢竟社會文化的構建和進步與個人的現時愉悅在大多數時間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

  三、媒體的職業教育和專業訓練被嚴重忽視。

  目前,我國媒體從業人員很少在上崗前接受到新聞專業訓練,同時新聞業的從業者的頻繁流動也使從業者的職業資質虛置。現在的新聞業聘用制雇傭意識過強,許多年輕的從業者以等價交換對待工作和新聞寫作,不願花氣力、下功夫採訪,追求個人成名、轟動效應而忽視媒體的社會責任。而且,我國的新聞自律體系還非常不完善,許多媒體還沒有詳盡實用的規範標準,這也使新聞職業規範的入門教育多被口號式的説教取代。這種浮躁的職業風氣不是一句“審核把關不嚴,管理制度執行不力”可以化解的。

  “紙餡包子”事件就是一個例證。通過這一事件,我們應該把教訓與檢討轉換為切實的改革與改進,以預防和制止假新聞的滋生。

  首先,應該倡導建立一種社會、專業(行業、職業)、組織(單位)、個人層層遞進的倫理評議程序和自律體系,通過建構一種民主時代的權衡機制以應對假新聞之類的職業道德問題,只有建立一種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強的程序和體系,新聞業的競爭和發展才會由無序納入有序。這一自律體系的功能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監督約束,在傳媒業內,要使對非道德行為的譴責和批評(並不具有像法律那樣的強制力),成為對缺乏專業精神的新聞從業者的職業生命的嚴重懲罰;二是培植教育,即以理性程序在業內宣揚專業精神和社會責任,這是一種示範效應,也是新聞業通向成熟專業的必由之路。

  其次,制訂適合專業、組織和從業者的明確實用的職業規範和節目標準。應該明確不同崗位的責任。社會上存在大量的新聞素材,必須在媒體內部確立素材選擇和確認的程序,作為把關人的個人或集體在新聞選擇時,要特別注重求證,如必須有兩個以上的消息來源確認。

  最後,建立誠信體系,讓有不良誠信記錄的人難以在行業立足,在全社會建立文明誠信的風氣。一個行業道德的建設離不開整個社會的支持和監督,尤其是新聞業,更應在和社會的互動中獲得自身的完善,並推動社會的進步。

  假新聞之類的錯誤應當也必須予以處罰,然而,整個新聞業的成熟和進步卻需付出更多的努力。

責編:趙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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