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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求愛不成將美女剔骨焚屍 稱賠不起庭上求死

 

CCTV.com  2009年11月11日 05:4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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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法極其殘忍:

  先將死者四肢砍下,再將軀幹及四肢的肉剔去,分裝在幾個塑料袋內,軀幹和骨頭用棉被裹著,捆上皮帶拿到廁所焚燒,最後拋屍。

  本報訊 (記者劉曉星實習生許疏影)昨日,廣州中院對年初備受關注的湖北打工妹呂傳菊被碎屍一案進行了公開審理。兇手黃文冰當庭承認對心愛的女人進行砍殺、碎屍、剔骨、焚屍、拋屍,其手段之殘忍令人髮指。庭審結束前,他向法官要求:“判我死刑吧!”

  一個23歲生命的消逝,凝結在短短的一頁起訴書內。據指控,今年1月9日晚10時許,黃文冰將呂傳菊帶至自己所居住的出租屋內,後發生爭執。黃文冰用菜刀猛砍呂傳菊頭、頸部,至呂傳菊死亡後,便將其分屍、焚燒,將屍塊裝在塑料袋內,分別拋至東平路口、永泰以及白雲心理醫院附近。1月20日,黃文冰被抓獲歸案。

  事實上,在呂傳菊失蹤後,其親屬便極度懷疑此事與黃文冰有關。黃文冰追求呂傳菊,其姐姐呂傳梅是知道的,並且極力反對,但黃文冰一直沒有放棄努力。

  由於找不到妹妹,呂傳梅向媒體求助,毫不諱言懷疑黃文冰。她告訴記者,曾找過黃文冰問話,黃文冰輕描淡寫地回答“不知道”。至於手上的抓痕,黃文冰的解釋是:“出來混,受點傷肯定有的。”這一段故事經媒體披露後,疑兇黃文冰的殺人動機被描述為“求愛不成”。

  供述:

  要找死者男友算賬被阻止

  “你喜歡呂傳菊麼?”、“呂傳菊喜歡你麼?”、“你們確立戀愛關係了麼?”昨日,黃文冰和呂傳菊的關係,是公訴人詢問的重點之一。黃文冰坦陳喜歡呂傳菊,至於呂傳菊的態度,他沉默了半晌,表示“不知道”、“很模糊”。據黃文冰供述,2008年8月,他進入呂傳菊所在的工廠工作,對漂亮的呂傳菊一見鍾情。他多次向呂傳菊求愛,但並未得到明確答覆。2008年9月,黃文冰離開工廠,在某警官學校的廚房工作。

  此後,他一直與呂傳菊保持聯絡,知道呂之前有一個姓劉的男朋友,比較嗜賭,兩人經常吵架。案發當天,黃文冰在街上巧遇呂傳菊,便叫上她聊天。

  至晚上10時許,他將呂傳菊帶回出租屋繼續聊天,期間得知劉某仍在糾纏呂傳菊。黃文冰一怒之下,提著菜刀便要找劉某“算賬”,卻被呂傳菊阻止。爭執之中,他的刀落向了呂傳菊的後頸處,隨後連砍多刀。呂傳菊死後,他先將其四肢砍下,然後再將軀幹及四肢的肉剔去,分裝在幾個塑料袋內,軀幹和骨頭用棉被裹著,捆上皮帶拿到廁所焚燒,最後拋屍。

  自辯:

  刀子舞來舞去舞到她脖子上

  為何要對心愛的女人下如此狠手?面對這樣的問題,黃文冰的解釋是,當砍下第一刀後,他的腦子已經一片空白。他表示,一開始並沒有想要殺害呂傳菊,只是對方在其前後拉扯,他的刀子舞來舞去,便“舞”到了呂傳菊的脖子上。

  至於毀屍行為,黃文冰稱是因為害怕,想逃避法律責任。而在公安機關的筆錄中,黃文冰的供述是:看到呂傳菊阻止他去找劉某,認為呂傳菊是在維護前男友,一怒之下便向她砍去。而劉某則在證言中稱,他與呂傳菊並未分手。

  呂傳菊的姐姐呂傳梅作為附帶民事訴訟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聽到凡此種種,忍不住數度拭淚。她代表父親出庭,向黃文冰索要各類賠償共計58萬餘元。

  黃文冰的辯護律師表示,被告人的行為帶有偶然性,如果呂傳菊不阻止他,悲劇便不會發生。另外,黃文冰有心理障礙,應考慮從輕處罰。

  求死:

  賠不起,判我死刑也可以

  在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表示,黃文冰手段之殘忍,在其辦案經歷中極其罕見。經鑒定,黃文冰並無精神病。同時,雖然他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但在動機方面有所保留,因此建議法庭在死刑幅度內量刑。昨日,黃文冰的家屬沒有到庭旁聽。在休庭前,法官詢問黃文冰是否願意賠償,並建議他寫信給家人籌款賠償。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被告人積極賠償,在量刑上會給予適當考慮。黃文冰回答:“賠不起,判我死刑也可以!”見法官沒有答話,他又大聲説了一句:“判我死刑吧!”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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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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