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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現場直擊重慶“打黑大審判”

 

CCTV.com  2009年10月12日 16: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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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重慶10月12日電 (杜遠)12日上午開始,重慶“涉黑涉惡”案件開始在當地五個中級法院陸續開庭審理。中新社記者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旁聽了楊天慶等9人涉黑案。

  儘管庭審開始時間為9時30分,但記者8時30分到達重慶一中院時,入口安檢處已是人頭攢動。進入法院大廳的安檢措施異常嚴格,如同登機安檢。來自北京、四川、上海等地和重慶當地的多家媒體記者早已聚集在法院大廳內,等待進入庭審現場,不少電視媒體已開始在法院大廳外做現場報道。

  9時20分,記者在通過第二道安檢後,進入重慶一中院大法庭。在現場,包括媒體記者在內的現場旁聽人員被要求不得攜帶任何錄音、攝影和攝像設備。多名女法警在旁聽席區域不斷巡視,旁聽者被要求不得在現場做筆記。

  庭審9時30分正式開始,包括楊天慶在內的9名涉黑犯罪嫌疑人被法警押上法庭。現場約700多個旁聽席幾乎座無虛席,受邀的部分重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旁聽席中間區域前兩排就坐。

  在庭審中,楊天慶被指控自2005年以來糾集負案在逃犯曾川、劉成虎、簡紹坤,刑滿釋放人員劉渝以及社會閒散人員何彭裕、鄒猛、李渝等人,在重慶市主城區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檢方指控的犯罪行為包括以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為暴力工具,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放高利貸、暴力收債等。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楊天慶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採取暴力、威脅或其它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提請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敲詐勒索罪、偽造居民身份證罪、強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方的起訴書中還説,被告人曾川、劉成虎、劉渝、簡紹坤、何彭裕、鄒猛、李渝等七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並分別參與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非法持有槍支、非法拘禁、故意損壞財物、敲詐勒索、偽造居民身份證等犯罪行為,提請以相應罪名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顯光故意傷害他人,致一人死亡,提請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調查階段,包括被告人楊天慶在內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對故意傷害等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不承認領導或組織黑社會性質犯罪。而公訴機關、被告辯護律師對被告人的提問一部分集中在檢方指控被告人的犯罪細節上;另一部分則集中于楊天慶等人的組織間成員關係,組織結構等問題上。其中,楊天慶對組織的日常管理方法、組織成員日常生活、娛樂的經濟來源、楊天慶及其“骨幹”有無對組織成員實施懲罰等問題被公訴機關和被告辯護律師多次問及。

  庭審在中午約12時40分休庭,目前庭審正在繼續進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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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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