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州交警得知,6月28日淩晨在黃埔區石化路酒後駕車撞死無牌電動車司機的黃埔交警大隊民警范某,日前已被公安部門批准取保候審。
6月28日淩晨2時30分,范某駕駛一輛號牌為粵AG555Y號小客車途經石化路由北往南行駛時,與前方由曾某駕駛的無號牌電動自行車後部發生碰撞,造成曾某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據了解,經測定,范某血液酒精含量為48.5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廣州警方也指出,在處理這宗交通事故過程中,黃埔交警大隊事故處理民警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已決定對其停止執行職務,正在接受調查。
據了解,事故發生後,7月1日,公安部門對其進行依法拘留,隨後開除公職。7月15日,經市檢察院批准,對其依法逮捕。7月22日,范某家屬向公安機關為范某申請取保候審。8月7日,公安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51條規定,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廣州警方表示,目前,公安機關將繼續對犯罪嫌疑人調查取證,並將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王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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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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