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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黑老大”獲刑13年 曾為面子聚百人滋事

 

CCTV.com  2009年08月28日 05:2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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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年前在北京南城稱霸一時,動輒幾十上百人站場的“廣哥”崔志廣,日前因聚眾鬥毆等多項罪名,被二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其手下15人分別獲刑兩年至無期徒刑不等。

  據了解,崔志廣曾是市公安局治安處治安大隊的一名警察,負責摔跤等技擊培訓,後被開除,曾因流氓罪等罪名獲刑。

  16名被告涉嫌多宗罪

  據指控,崔志廣涉嫌的罪名包括聚眾鬥毆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賭博罪。其手下孟祥鐵等15人被控聚眾鬥毆罪等多項罪名。公訴人強調,崔志廣的犯罪動機是爭強好勝,顯示威風,其社會危害性非常大。

  在所有案件中,影響最為惡劣的一起案件,發生在2001年12月。當時,為顯示勢力,崔志廣糾集200余名黑衣光頭男子聚集金玉大廈,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2007年8月11日,崔志廣等人被市公安局刑偵總隊抓獲。

  今年3月10日,崔志廣等16人在二中院受審,對於指控,崔矢口否認。崔志廣辯稱,他並沒有指使人鬥毆,沒有故意傷害他人。

  法院未採信部分指控

  法庭審理認為,檢方的指控部分罪名和事實存在“問題”。法院指出,崔志廣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罪名有誤,應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指控崔志廣犯敲詐勒索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立案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法院不予認定。

  最終,法院以崔志廣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犯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其手下袁恒等人分別被判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兩年。

  崔志廣部分犯罪事實

  事實1:

  替人出頭 聚眾械鬥

  1999年11月10日,崔志廣得知其手下袁恒與周雲生因瑣事發生糾紛並被周毆打後,為報復周雲生,崔指使袁恒等人持鎬把、片刀等兇器,與周雲生等人進行械鬥。械鬥過程中周雲生被打成輕傷。

  事實2:找人約事 謾罵民警

  2000年年初,崔志廣將“二慶”約至豐台區豐益橋一洗浴中心談事。後“二慶”與其時任豐臺分局豐臺鎮派出所民警邸偉一同趕至該洗浴中心。崔志廣在得知邸偉係民警後,遂令人將邸偉帶入房間並予謾罵,被告人李純富及“小雙”等人見狀即對邸偉進行毆打,“小雙”持斧砍擊邸偉後背。

  事實3:開設賭局 組織賭博

  2001年9、10月間,崔志廣、付煒合謀後,共同在付煒經營的百度金樽歌廳內開設“百家樂”賭局。其間,曾組織謝宏偉等人賭博,謝宏偉參賭時欠下賭債人民幣100余萬元,後被迫向付煒交付人民幣20萬元及30萬元轉賬支票各一張。崔志廣、付煒分別將上述轉賬支票套現。

  - 個案

  “大哥”挨打

  200黑衣人聚眾擺勢

  據當事人劉國然回憶,2001年12月17日晚,為了給自己慶祝生日,他邀請崔志廣在海淀區一家飯館吃飯。飯後到海淀區金玉大廈地下一層的麗舞臺歌廳娛樂。“我喝多了,想離開,走了一段後一個朋友追上來告訴我,説崔志廣把我們的人打了。”劉國然於是返回歌廳,約崔志廣談判。

  兩人進入金玉大廈歌廳的包間後,劉國然的兄弟劉國祥帶著二十幾人衝進包間,其中一人對著崔志廣的頭部打了兩拳,崔志廣的人見自己的大哥被打,全部拿 出了刀,雙方發生毆鬥。毆鬥中,劉國祥腹部被扎傷,崔志廣頭部被打傷,隨後崔志廣等人逃離了現場。

  為了找回被打受傷的面子,崔志廣派人將劉國然帶到了一家洗浴中心,其手下張雷用假槍指著劉進行威脅謾罵。幾天后,還沒有出夠氣的崔志廣為了顯示自己的實力,糾集200余人趕到金玉大廈門口為其站腳助威。據大廈管理人員稱,這些男子全部穿著黑色衣服,剃光頭,簇擁著崔志廣,為其助威。

  事後崔志廣稱,當天他在離開歌廳時,劉國然的朋友“小結實”從他身後摟住他的脖子,“他平時也愛跟我開玩笑,我當時是本能的把他摔倒在了地上。但旁邊的人都以為我們打起來了。”崔志廣説,他被劉國然的人打了以後,感覺受辱。“他們動手打我,我得反擊啊!”

  (記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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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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