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杭州保時捷撞人案司機被公訴 司機負主要責任

 

CCTV.com  2009年08月15日 07:3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據新華社《青年時報》報道 14日,杭州市拱墅區檢察院依法對“84”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魏志剛提起公訴。

  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在依法、客觀、細緻、全面地審查了此案的事實、證據後認為, 8月4日21時26分許,被告人魏志剛駕駛浙A892E9號保時捷凱宴牌小型越野客車,當行至杭州市莫幹山路111號浙江廣播電視集團門口人行橫道線南側約10米處時,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酒後駕車,超速行駛,對行人動態觀察不夠,來不及採取措施,因而撞上橫過道路的被害人馬芳芳,致其因顱腦損傷而死亡的重大事故,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檢察機關認為,魏志剛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向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另據了解,當事雙方家屬已達成63.8萬元的賠償協議,其中37.8萬是事故賠償金,26萬是魏志剛家屬自願提供的補償。

  相關鏈結:

 

責編:李二慶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