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花季少男少女石某某、翁某某是一對情侶,本應在校園裏享受其青春年華,只因平時花銷大,錢不夠用,竟利用“色誘”進行搶劫。在另一“90後”鄭某的幫忙下,3人一起策劃由女子翁某某“色誘”其以前認識的開煙酒店的鄭某釗,以開房的名義約其出來,實施搶劫。
近日,福田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分別判處鄭某、翁某某、石某某有期徒刑10年、9年和7年6個月。
石某某等3人在去年11月9日實施“策劃”,當天23時許,翁某某按“計劃”打電話約鄭某釗出來吃宵夜,稱吃完宵夜後可以到其住處過夜。
鄭某釗不知是陷阱如期赴約。淩晨2時許,翁某某將鄭某釗帶到事先商量好的新洲北村某房內,而當兩人進入房間,鄭某和石某某衝了進來。石某某用鄭某釗的鞋帶將其手反綁在身後,把雙腿用鞋帶綁上,用膠帶將鄭某釗的嘴堵上。鄭某則拿著一把水果刀威脅鄭某釗。
2名男性被告人搶得鄭某釗身上的一條黃金項鏈、一部三星手機和一張銀行卡,還用刀威脅鄭某釗説出了銀行卡密碼,在其銀行卡內取走了6000元人民幣。
翁某某和石某某拿到鄭某釗家的鑰匙後,還到鄭某釗的店舖拿走現金1000元。石某某還用鄭某釗的手機打給鄭的兒子,要其兒子匯5萬元到所搶的銀行卡上。
事後,石某某等3名“90後”被告人逃離現場,索要款項未收到,後被抓。(記者/孫穎實習生/林爾東通訊員/崔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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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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