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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陽鎘污染5名責任人涉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被捕

 

CCTV.com  2009年08月05日 17:2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檢察日報  

  昨天(4日),記者從湖南省瀏陽市檢察院了解到,檢察機關昨天以涉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對長沙湘和化工廠法定代表人駱湘平、廠長黃和平、技術員唐文龍等5人批准逮捕;此前,檢察機關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分別對瀏陽市鎮頭鎮原副鎮長熊讚輝、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大隊原大隊長陳勇立案偵查。

  經初步查明:2004年3月,長沙湘和化工廠正式投入生産,駱湘平任該廠法定代表人,黃和平任廠長。2004年12月,該廠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手續,擅自建設提煉銦生産線。2005年3月17日,瀏陽市環境保護局在現場監察過程中發現該廠排出的廢水內鉛、鎘、汞三項嚴重超標,隨即對該廠作出責令停産的處罰。但該廠為了謀求非法利益,又于2006年再次建設提煉銦生産線非法提煉粗銦。2007年3月,瀏陽市環境保護局又對該廠作出罰款20萬元的處罰,並強制拆除該生産線。在此情況下,因該廠廢渣無處堆放,駱湘平即和黃和平、唐文龍商量後,在未報環境保護部門同意的情況下,2008年4月在原有生産線上增加一道工序,從廢渣中提純鎘渣並壓縮成鎘餅。現場調查結果顯示,該廠未按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和要求配套設置污水處理、廢渣及危險廢物污染等防治措施,鎘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造成該廠周邊部分群眾鎘超標,周邊500米範圍內土壤、農作物、禽畜等均顯示鎘污染等嚴重後果。

  今年3月以來,鎮頭鎮雙橋村部分村民通過相關渠道反映長沙市湘和化工廠環境污染問題。污染事件發生後,湖南省檢察院、長沙市檢察院及時對污染事件中的案件查處工作進行了安排和部署。(湯維駿 黃中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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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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