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鋼)開著軍牌車、佩戴警備區司令部的證件去查假軍牌車,身上還帶著手銬和手槍,可是誰能想到,這些查軍車的人竟然只是一些假軍人!昨日,廣州中院開庭審理這起假軍人查假軍車實施搶劫的案件,團夥的四名被告人被控涉嫌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兩項指控。
據指控,自2007年8月~2008年6月,該團夥在天河、番禺、海珠等地專門找冒充軍牌的小轎車下手,共參與7單搶劫,搶得7輛小轎車,價值不等,有130多萬元的奧迪Q3,也有價值2萬元的舊車;還有手機十余部,每單搶得現金少則一兩千,多則十幾萬。四人于2008年7月被一一逮捕。
被告人之一的韓富龍是這個團夥的老大,據他在法庭上陳述,他在2007年8月開始糾集同夥開始從事查假軍車掙錢。他們發現假軍車後,便開車跟隨車主,並用高音喇叭讓車主停車檢查,等車主下車後就用手銬銬上對方,然後假稱要帶回警備司令部去進行處理,並提出進行私了,從而在搜走了車主的財物和汽車之後,將車主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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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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