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肇慶訊 (記者于敢勇)據肇慶市公安局昨日向媒體通報:2009年1月以來,一名為“pa1990”的網民在天涯社區網發表“強姦案受害者投訴無門被逼入住黃崗精神病院”、“肇慶最牛強姦案”等帖文,稱“歐姑娘被左某某強姦”一案存在司法腐敗。該帖在網上引起熱議。為了查清案件情況,廣東省、肇慶市兩級公安機關領導高度重視,均立即派出工作組對該事件進行了核查。
經核查:廣寧縣公安局在此案辦理過程中程序合法,依法辦案,不存在執法不公和徇私枉法的情況。發帖人所講的“受害者投訴無門被逼入住黃崗精神病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該帖文內容對司法機關的正常執法活動造成干擾和不良影響。
警方核實的具體情況是: 2008年3月20日18時35分,廣寧縣公安局南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歐小姐”用手機報案稱:在自己租住的屋內被一個叫“阿平”的男子強姦,該男子已經離開現場。經調查,證實報案人為歐某某。
經查,“阿平”叫左某某,是個體經營者。經訊問左某某和進行DNA比對證實,左某某與歐某某在報案前確實發生過性關係。經走訪了鄰近房間居住的人員,證實當晚有一男子進入歐的房間,但期間無發現異常情況。另據公安機關調查,歐、左兩人相識于2007年,平時經常接觸,有單獨交往的經歷。
根據報案人歐某某報案和相關證據,廣寧縣公安局于2008年3月25日對此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左某某刑事拘留,並提請廣寧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經廣寧縣人民檢察院嚴格審查,認為左某某涉嫌強姦犯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是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決定。後建議公安機關撤回該案。2008年8月5日,廣寧縣公安局依法撤銷了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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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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