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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復核發回重審武漢“高管涉嫌殺情婦”案

 

CCTV.com  2009年07月08日 11:5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湖北頻道  

  荊楚網-楚天都市報報道,3年前,湖北中融達醫藥公司原董事陳義龍涉嫌故意殺害情婦被捕。此案經一、二審,兩級法院均對他判處死刑。此案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復核時,最高法院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不核準死刑,發回重審。

  據悉,此案係最高法院于2007年1月1日收回死刑復核權以來,武漢死刑判決被發回重審第一案。

  昨日,武漢中院開庭重審此案。陳義龍堅稱無罪,而檢察官提供的證據卻讓陳難脫干系。他真的無罪嗎?

  案情回放 公司高管涉嫌殺害情婦

  2006年2月20日淩晨4時許,(武漢)硚口警方接報警稱:硚口區漢宜路208號發生火災,租住該地的婦女謝某死亡。經法醫鑒定,死者係被他人扼頸致機械性窒息而死。現場門窗完好,無撬破壞痕跡,警方分析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警方調查發現,死者生前長期與陳義龍姘居,並生有一子。案發後,死者家屬多次聯絡陳義龍,並通知陳的親屬告知謝已死亡的情況,但陳一直未露面,並多方打聽死者的死因。警方認為陳義龍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偵查,民警找到陳義龍的另一情婦紅紅(化名),根據其提供的線索,在中國地大漢口分校門口將陳義龍抓獲。

  落網後,陳義龍交待了殺人焚屍經過:1993年,27歲的陳義龍與19歲的謝某相識。1996年,他和謝某同居,後生育一子。2005年,陳義龍與另一女子紅紅同居。他一直週旋于兩名情婦和妻子之間,因此與謝某發生矛盾並激化。

  2006年2月19日晚8時許,陳義龍從仙桃返漢,前往謝某居住地。兩人發生性關係後,因謝某提出辦理結婚證導致雙方發生爭執。陳義龍一怒之下掐死謝某,為掩蓋殺人事實,縱火後逃離。

  此後,市中院、省高院兩審判處陳義龍死刑。今年1月24日,最高法院復核後裁定,發回重審。昨日,武漢中院開庭重審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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