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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夥懷疑公司騙錢刺死隊長

 

CCTV.com  2009年07月08日 04:5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本報訊(記者王秋實)應聘時被收了250元的費用,但剛幹6天就被公司通知“等活兒”。年僅19歲的裝卸工劉泊超認為被公司騙了,爭執之下亂刀刺死了同是19歲的裝卸工隊長周某。昨天,市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泊超死刑。

  今年19歲的劉泊超2006年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刑滿釋放後,他在網上看到大興區西紅門鎮一家物流公司招裝卸工,便前去應聘。該公司留下了他,並以伙食費、辦理銀行卡、辦理押運證的名義收了他250元。他看到公司實際情況和招聘廣告不一樣,擔心自己掉進了“招工陷阱”。在公司幹了6天后,公司讓他回家等活兒,這更讓他認為被騙了,遂決定把交的錢和6天的工資都要回來。

  去年10月底,劉泊超給單位打電話要錢,公司經理表示不能退錢,且幹滿一個月才能發工資。兩人在電話裏發生爭吵後,劉泊超萌生殺機,決定拿刀去找公司要錢。去年11月1日晚,劉泊超帶刀來到公司,遇到裝卸工隊長周某帶著工人回來,便讓周某把經理叫來,兩人發生爭執後,劉泊超將周某亂刀刺死。屍檢報告顯示,周某身上的創口有12處。去年11月12日,作案後潛逃的劉泊超在河北唐山被抓獲。

  法院審理後認定,並沒有確鑿證據證明用工單位詐騙應聘費,更無法證明被害人周某與用工單位和劉泊超的糾紛有關,劉泊超不能正確處理矛盾和糾紛,蓄意報復行兇,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手段兇殘,致無辜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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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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