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仍躺在病床上的宋慶剛。
貴州紫雲縣居民宋慶剛及朋友,因為找人敲錯門後與主人發生爭執,接下來發生了一連串的事件:出警的110民警成為宋慶剛指控的“打人者”;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宋慶剛腸破裂構成重傷;公安機關至今承擔著宋慶剛的治療費用;9個月來宋慶剛先後向有關部門申訴66次;貴州省有關領導對此案作出批示;我國法律規定,重傷害為公訴案件,但公安機關至今未予以立案……為此,本報記者就該案進行了多次採訪。
2009年6月9日,紫雲縣公安局政委歐陽貴剛告訴記者:“宋慶剛報案後,我們高度重視,繼續展開深入調查,努力查清宋慶剛被打一事的真相。”
“敲錯門”引發傷害案
2009年5月14日,記者見到宋慶剛説明來意後,他提到2008年9月6日晚上發生的事依然戰栗不已……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責任,還一個公道至今都是他最大的心願。
在此之前的2009年4月23日,記者第一次採訪,説起事發當晚的經過,宋慶剛的朋友陳其明早已爛熟於心:
“2008年9月6日晚上,我和宋慶剛、羅萬紅等人在朋友家吃飯,席間,大家喝了一些米酒。晚上8點30分,醫生羅萬紅因診所有事提前離開。
“9點至9點半之間,我和宋慶剛一起回家,路上我提議去表哥家看看,隨後來到紫雲縣縣城新區宏泰小區E棟2樓。我上前敲門,開門的不是表哥及家人,而是一名陌生女士——吳仕美(事後知該女士姓名)。
“吳仕美見我們敲錯門很生氣地罵了幾句,我倆覺得很難接受便和她吵了起來。爭吵中,吳仕美撥打了報警電話。大約10分鐘左右,在小區保安的陪同下,紫雲縣公安局松山鎮派出所值班民警余躍與協警員張青趕到了現場處理糾紛。兩人見到我們後不問青紅皂白,抓住宋慶剛就拳打腳踢……”
採訪中,宋慶剛用顫抖的聲音告訴記者:“陳其明和吳仕美爭吵時,我距離他們大約3米遠,並沒有參與爭吵。大約10分鐘,來了一名民警和一名協警員,沒有進行任何調查,將我摔在地上一通拳打腳踢。陳其明立即上前勸阻,可他們根本不聽……事後我被帶到派出所,一進門便被推到在地,又是一頓暴打……”
第二天,宋慶剛躺在了醫院裏,憔悴的面容令前來看望的親屬幾乎無法相認。經紫雲縣人民醫院診斷,宋慶剛腸破裂並引發腹膜炎。
採訪時,情緒激動的宋慶剛撩起外衣,露出胸口上棍棒般粗的條狀傷痕對記者説:“我是被出警的110民警和協警員毆打致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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