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6月29日報道 6月25日上午,浙江省溫州市紀委作出決定,對市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吳存忠進行組織調查。權威人士透露,吳存忠原任平陽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其涉嫌經濟違紀問題發生在平陽任職期間。
記者同天還證實了一個消息:因涉嫌嚴重違紀,平陽縣縣委副書記、縣長黃安波,平陽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徐定錦已於此前先後被省、市紀檢機關“雙規”。其中徐定錦案已基本審結,不日將移送檢察機關。
1962年出生的黃安波係浙江樂清人。2006年11月起任平陽縣縣長。黃安波在平陽縣最後一次亮相是今年5月底帶隊檢查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隨後即被省紀委帶走調查。
記者在此間採訪中了解到,針對黃安波違紀問題的舉報並非始於今日。早在2006年下半年,關於提拔縣委副書記黃安波任縣長的公示見報後,幹部群眾有關黃安波的反映舉報就一直不斷。知情人士透露,去年7月,溫州市紀委檢查組到平陽縣進行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檢查時,該縣黨政領導班子多位成員也曾向檢查組反映黃安波的多起違紀行為。
相關鏈結: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