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漢司機揣著國外駕駛證在黃黃高速公路(黃梅至黃石)上飆車,以為自己有境外駕駛證,國內交警沒有處罰權。不過,民警依規定將其當作無證駕駛,依法查處。
昨日,黃黃高速公路界子墩,高管五大隊民警發現一輛武漢牌照的奧迪轎車車速達到185公里/小時,超速達68%,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民警立即在卡口攔截。十分鐘後,奧迪車被攔下。司機黃某遞上一本外文駕駛證,並介紹説:“這是利比亞的駕駛證,應該在國內可以通用”。
民警明確告知,他使用的國外駕駛證在國內並不認可,因此其開車屬無證駕駛,按照法律規定應處以罰款2000元,也可以並處以15日以下拘留。黃某傻了眼。隨後,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並給予罰款2000元的處罰。(記者 萬勤 通訊員 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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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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