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定期給他送錢已成“習慣”;近日法院判其坐牢五年半,沒收財産30萬元
一名血液中心主任手握一定的權力,因他可以拍板本單位藥品、器械等採購,因而成為一些醫藥商家進攻的目標。
採購醫療器械過程中,原南京市血液中心主任周小波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50余萬元,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近日,周小波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産30萬元。
“資料袋”裏都裝了現金
50歲出頭的周小波是南京市人,研究生文化,原南京市血液中心主任、法人代表。由於周小波能決定單位的藥品、器械的採購,因而成為各供應商追逐的對象。2004年初,該血液中心開始採購山東某藥品公司的採血袋,對方的負責人張某找到周小波談判,精明的張某摸清了周小波的住址後,開車直接來到了周家門口,送給周小波一個手拎袋。周小波回到家中打開手拎袋發現,袋中裝有現金4萬元以及香煙、酒等物。當時,周小波並不習慣這種收錢的行為,內心也挺不舒服的。
2005年初,張某再次來到血液中心,讓自己的業務員以送資料為名,將一個封好的牛皮紙袋送給周小波,裏面裝有現金1萬元。從此,這種送“資料”成了習慣。據周小波交代,張某又送了好幾次“資料”給他,每次都是5000元到1萬元不等。按説,這種錢周小波應該上交單位,可他當時急需要用錢,於是他僅上交了3萬元,其餘的7萬元全部進了自己的口袋。
一句玩笑讓他“增收”2萬
2000年4月,血液中心與某保險公司簽訂了用血保險協議,到了2002年,血液中心又在該保險公司簽訂了獻血者人身意外險,這兩個保險一直做到2007年,這期間保險公司一直按照比例返還血液中心保險代辦費,後來改由血液中心按全額繳納保費,再由保險公司團險部的經理洪某把保險代辦費交給血液中心。2004年8月,洪某去血液中心找到周小波,提出想由他代保管保險公司應付給血液中心的保險代辦費,周小波同意了。
一天,洪某遇到血液中心的一位幹部,那位幹部開玩笑説:洪經理,你做我們血液中心保險這麼多年,一定掙了不少錢吧?一句話點醒了洪某,他感到很緊張,擔心往後血液中心的保險業務能否順利地做下去,於是決定做做周小波的工作。不久,洪經理來到了周小波的辦公室,聊了幾句後交給周小波一個信封,説是感謝周小波對他工作的支持。周小波客氣一番便收下了,打開後發現信封裏有2萬元現金,周小波沒有上交,全部用於生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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