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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學生宿舍門前被砸死 家屬索賠66萬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14:3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南方日報   

  深夜坐車趕回學校,只差最後手續就能領到大學畢業證的男生,竟因一句無心之説,在學校宿舍門前被幾名醉酒青年打傷致死。昨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故意傷害罪。死者所在學校還被家屬索賠66萬元經濟損失。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黃宗煒及黃劍文皆為廣州白雲區本地人。2007年6月10日晚淩晨2點,酒後的黃宗煒和黃劍文兩人及一夥伴來到白雲區某高校宿舍大樓前,打算找一朋友出去吃夜宵。幾人在緊鎖的宿舍門前一番大喊大叫,遭到門衛的拒絕開門。黃劍文大怒之下,隨手從路邊撿起一磚頭將門衛腿部砸傷。恰巧,被害人阿勇正好從外面回來。

  黃宗煒事後供認,他們與阿勇並不認識。當時急著進去找人,看到阿勇回來就問,“你能進去?”阿勇略帶不屑地説了句“能”。因為不滿阿勇的表情和語氣,黃劍文等人就衝上前用磚頭猛砸阿勇頭部,隨後逃離現場。而滿身鮮血的阿勇被老師送到醫院時,終因頭顱損傷救治無效死亡。2007年8月,公安機關把藏身廣州的黃宗煒和黃劍文抓捕歸案。

  昨日庭審中,阿勇的父親出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66萬餘元的要求,認為在此事件中校方也應一併負連帶責任,因為阿勇作為該校學生,事發在學校宿舍門前不足5米處。

  但校方認為,案發地點不屬於學校管轄範圍,故其不存在過錯。並且,學校老師在事後對阿勇進行積極救助,這已經盡了校方責任。儘管被害人家屬最後提出可以調解賠償,但校方堅稱,“我們沒過錯,不會賠償。”(記者/楊大正實習生/馮建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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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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