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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臥街頭12小時後身亡 警察曾對其處置

 

CCTV.com  2009年06月25日 04:1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河南籍男子王富濤到廣州打工,醉酒後橫臥街頭12個小時後死亡。治安監控攝像頭記錄了他的死亡過程。其間,當地警察及120醫生曾對他進行過簡單處置。

  警察把他抬路邊

  6月15日19時18分,38歲的河南籍男子王富濤闖入廣州市站前橫路與陳崗路交界處的治安監控攝像頭的視野。他在報刊亭旁面朝馬路坐下,大口大口仰脖喝酒,隨後癱臥在地。接到群眾報警後,站前路派出所巡警20時50分到達現場。巡警撥打120急救電話後,荔灣區第二人民醫院的救護車趕到。出診醫生名叫吳毅明。

  120急救車的出診記錄寫著“醉酒”。在醫生檢查後,兩名警察將王富濤抬到附近一家鞋店前,有好心人幫他在身下墊了報紙。

  16日,吳毅明向接班醫生何漢源介紹了王富濤的情況:“他的生命體徵都在正常範圍內。”吳毅明表示她檢測了王富濤心電、血壓、體溫、呼吸、血氧飽和度等。

  醫生再來時他已死亡

  16日零時許,監控錄像中,王富濤的呼吸明顯變得急促起來,不僅肚皮急促起伏著,嘴巴也不斷一張一合。16日6時50分,站前路派出所民警接到報刊亭賣報女孩報案後再次趕到現場。幾分鐘後荔灣區第二人民醫院急救人員到場,檢查確認王富濤已死。出診醫生仍然是吳毅明。警方提供的病歷複印件把王富濤死亡的原因診斷為“猝死,死亡時間不詳”。

  據王妻梁蜀改介紹,王富濤是河南鎮平縣人,家裏有一個10歲的女兒和一個9歲的兒子。今年春節後,王富濤從老家前往深圳投靠一個早年認識的馮姓包工頭,在避雷工程工地幹活。兩個月後,他又去了惠州。6月初,有一個包工頭請他到廣州來做工。

  誰該為他的死負責

  站前路派出所一名警官表示,警方已經盡到了義務。接到報案後,巡警就到了現場,並且通知了120。120檢查後,説他是醉酒,沒有問題。該警官認為,“當時我們還把他移到人行道邊,所以已經盡到了職責,如果家屬認為民警存在失職,可以投訴,也可以去起訴,如果對死因有異議,可以申請做屍體法醫解剖鑒定。”

  廣東省律師協會委員鄒睿則認為,如去醫院就診,醫院有救助義務。如果120曾經出診,對死亡原因無誤診的話,則只能歸咎於目前沒有完整的救助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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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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