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時間打麻將 通江4幹部受黨紀處分
昨日,據通江縣紀委監察局通報,通江縣紀委監察局對縣經商委黨委委員、國資委副主任馬仁邦,縣經商委幹部劉顯鋒、張俊和縣財政局幹部曾霞在公務時間公共場所打麻將的行為進行了嚴肅處理。
經查,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馬仁邦、曾霞、劉顯鋒、張俊等四人根據其單位的安排到巴中市國資委、市運輸集團總公司出差辦事。下午3點左右返回通江後,其中有人提議去茶樓喝茶,馬仁邦表示同意,其他人也無異議,四人就直接到縣實驗小學對面的某茶樓打麻將,直到下午5點被縣紀委、監察局督查組發現才結束。
根據有關規定,通江縣紀委監察局研究並報縣委同意,給予馬仁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停職反省並在全縣通報;給予劉顯鋒、曾霞行政記過處分;張俊屬工勤人員,建議由經商委報人事局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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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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