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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修改,農民需要發言權

 

CCTV.com  2009年06月08日 07: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將在年內審議。該法的徵求意見稿中,總計有49條新增法條。最受人關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原來表述明確的“無償自動續期”。專家表示:“是有償續期還是無償續期,現在還説不準。” 中新社發 ANP 攝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週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本刊記者 /楊正蓮

  “聽説有一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辦法要出臺,這個能夠規範宅基地換房,是不是?” 走在貫莊已經支離破碎的村莊裏,賈秋發忍不住回頭問。

  在賈秋發樸素的思想裏,只要是合法的就是合理的。他們不曾留意,作為涉及到所有人利益的《土地管理法》,還正在修訂當中。

  《土地管理法》的修訂,主要是為了緩解類似于貫莊以及東麗區的徵地而引起的各種矛盾。據《中國新聞週刊》了解,這次修訂的重點包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徵地制度改革、土地出讓收益分成改革和土地審批制度改革等四大問題。每一個問題都和賈秋發們密切相關。而這些問題,也是賈秋發多年來拖著不夠利索的左腿奔波于天津和北京各級政府之間,“上下求索”的理由。

  賈秋發不知道,這一次的法律修改能夠在多大程度上保護像他這樣的農民利益,他當然也沒有想過,是不是可以通過什麼途徑把自己的利益訴求反映到法律修改當中。他和其他廣大農民一樣,習慣了依賴政府。

  這不能怪賈秋發——中國的法律制定和修改慣例,尚沒有給過農民賈秋發們這樣的機會。顯然這一次也不例外。

  《中國新聞週刊》記者長期跟蹤採訪發現,本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很大程度上依然不能擺脫“部門立法”的窠臼,各利益相關方也缺乏平等博弈的機會。

  利益主體缺席

  3月下旬,關於《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正在各個地方國土資源部門徵求意見的消息見諸報端。涉及農地流轉、農民利益保護的內容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中國新聞週刊》記者為此持續聯絡相關研究機構和高校中長期關注農村和土地問題的學者,試圖了解法律修改過程中的具體情況。但採訪卻最終發現:數位在農村和土地問題上頗有見地的專家和學者均表示,自己並沒有參與修改,也沒有被邀請徵求意見。

  《中國新聞週刊》獲得的一份內部材料顯示,國土資源部早在2003年就正式啟動了《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工作。彼時,國土資源部還專門為此成立了以分管副部長為組長的修訂工作領導小組,由國土資源部內有關司局和事業單位領導和處長參加的起草小組。起草小組委託部分地方政府起草了地方建議稿。在這些研究的基礎上,開展起草工作。形成初稿後,起草小組先後赴成都、深圳、杭州等地開展調研和座談,並聽取地方意見。隨後,主要開始在國土資源系統內徵求意見。

  一位長期關注土地問題的專家認為,《土地管理法》涉及到所有人的利益,其修訂過程應該向全社會公開,“首先應該在國土資源系統內部的專家層面公開,而不僅僅是面向管理層公開,要讓專家來參與修改,完了以後,再向社會公開。”

  “他們可能也請了一些專家,但這是一種非正常化的操作。”一位接近國土資源部的學者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這些專家可能只是在一個非常有限的層面上參與。真正的專家參與應該是來自於各個方面能夠代表各個方面的利益,而不僅僅是去幫忙寫法律。”這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學者同時表示,他所在的單位去年曾經提出過一些修改意見,但“實際上就是一些基礎工作”。

  也有多位學者表示,曾經收到過“徵求意見稿”,但是多數人表示:“沒用,很失望,沒有提交意見。”一位長期研究土地所有權制度方面的學者認為:“徵求意見的方式沒有形成一個正常的、平等的對話機制。”

  據悉,《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經過國土系統內部的幾輪徵詢意見之後,已經于4月29日在北京召開論證會。該會議由國土資源部領導主持,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有關研究單位和高等院校等單位的專家、學者應邀出席。

  “與會專家、學者認為,國土資源部關於《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思路清晰,主線明確,基本框架比較合理,並進一步就明確徵地範圍、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等內容展開討論,提出了有價值的建議和意見。”《中國國土資源報》如此評價這次論證會。

  《中國新聞週刊》先後採訪農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工商聯房地産商會,以及房地産開發商等利益相關方均表示,自己所在的單位沒有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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