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安徽省巢湖市6名處級幹部因“買官”被免職;此前的5月份,該市兩名副市長和一名區委書記因“買官”被免職。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該市先後有10多名處級幹部因“買官”被免職。而這些“買官”事件皆與該市原市委書記周光全有關。
在周光全任職巢湖市委書記的57個月裏,他80多次受賄達300余萬元。36名行賄人中近20名是想讓他提攜的下屬官員,少則2000元,多則數萬元,他來者不拒,有求必應。
收錢給“帽子”,來者不拒
6月3日,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席上的周光全身穿橘黃色囚衣,精神萎靡,頭髮斑白。庭審進入最後陳述階段時,他無法自控,失聲痛哭説:“這一年多來,我一直生活在自責、悔恨、痛苦的煎熬中。我母親28歲守寡,含辛茹苦把3個孩子拉扯大。我後來參加工作,走上領導崗位,她以我為榮。如今她風燭殘年,我卻不能盡孝,反而給她打擊,我枉為人子。”這是周光全一邊流淚抽泣、一邊對自己所犯錯誤的懺悔。
周光全曾先後任巢湖市委書記、巢湖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安徽省委副秘書長、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工委主任等職務,其受賄行為絕大多數發生在任巢湖市委書記期間。
2008年10月,他受賄被立案偵查。檢察機關指控,周光全收受新亞特電纜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頂峰、巢湖市原政府秘書長曹亞東、巢湖市原副市長彭蓬等36人賄賂合計約500萬元,另有鉅額財産約300萬元不能説明合法來源。貧苦的童年,奮鬥的青年,輝煌的中年,悲哀的晚年,以此形容周光全十分貼切。
對於他的貪慾,公訴人説:“小到2000元,大到100萬元,來者不拒,貪慾就像決堤之水,把他吞沒了。從一個農民的兒子到一名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在金錢、物質、權欲的種種誘惑下,一步一步地走向深淵,淪為法庭上的被告人,成為腐敗典型。”
據了解,在向周光全行賄的36人中,一系列其下屬官員的名字在列:原巢湖地區物資集團公司總經理曹亞東送2萬元,不到兩年,便調任巢湖市居巢區區長。如願以償的曹亞東“知恩圖報”,幾乎每年春節都會給周送2000元至5000元不等。同時,他的職務也從區長變成區委書記、巢湖市政府秘書長。類似送錢要官的,還有巢湖市原副市長彭蓬、居巢區原區委書記倪進玉、居巢區原區長李家法、巢湖市原房地産管理局副局長張大傳等人。
對於不在其職權範圍內的事,只要周光全收下了錢,仍會想方設法、牽線搭橋讓送錢人如願以償,真可謂“盡心盡力”。2003年3月,時任和縣交通局副局長的朱先智到周家,送1萬元,通過周妻請求周光全幫忙。周妻將此事轉告給周,周讓其妻給時任和縣縣委書記打電話,讓其安排朱先智任和縣交通局長。6個月後,和縣人大常委會任命朱先智為縣交通局長。
此外,巢湖市原副市長吳曉天、廬江縣原政協副主席劉華安、含山縣原縣委常委、宣傳部長付悅栓、巢湖市房産局原局長戴祥業、廬江縣原縣委常委、宣傳部長張平等10余人都在給周送錢的名單中。周案發後,這些人先後被查處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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