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殿學)冒充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校長,49歲男子朱星雲承諾高中畢業生培訓數月後可拿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的研究生結業證,並承諾安排到公安系統工作,詐騙17名學生120余萬元。
昨天下午,朱星雲和同夥楊曉琴在海淀法院受審。
指控:虛構招生詐騙17人
檢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3月,朱星雲冒充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副校長,並虛構北京吉安警察學院、國家安全部培訓訓練中心招生,以為被害人辦理國家承認文憑,保證被害人到公安機關工作為由,騙取17名被害人120余萬元。
朱星雲表示,他確實詐騙了,不過他沒有收到120余萬元,但他也證明不了自己收了多少錢。
案情:招生後發“警服”
案卷材料顯示,朱星雲“招生”後,在右安門租房,把學生安置過去。但那裏只有一個做飯的教師,學生們從來不上課,平時也沒人管。
朱星雲購買了警服發給學生,又要求學生不能穿出房間,説一旦穿出去,就會取消學籍。他還製作了假的警察證發給學生。一名學生作證説,朱發的警察證像銀行卡,正面是公安部印發的警察證,反面是國家安全部印發的實習偵查員證。朱星雲一再要求學生,這個證不能拿出來。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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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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