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孩的母親十分傷心。 雲南信息報
昆明市公安局今天(2日)下午就某媒體報道“小學女生賣淫調查”作出回應:將實事求是、公正客觀、全面細緻開展調查,如發現民警在執法過程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或相關紀律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據報道:昆明某小學六年級15歲,13歲的兩名女生,3月16日晚8點在自家門口被警方制服,跟她們一起被制服的還有父母親以及父親好友普恩富。警方的行動導致兩女孩多處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微傷。 3月17日上午,他們被集體釋放。警方對此的解釋是:沒能抓到現行。據昆明法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兩女孩處女膜完整,未現裂傷。
此外,警方還抓捕了劉芳芳父親劉仕華、其好友普恩富和另一前來找活計的朋友。據劉仕華和普恩富稱,在被帶進派出所後,2人均遭到刑訊逼供。
之後的5月26日,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就此事件中相關人員經濟賠償進行協商,但因雙方的主張存在分歧,最後無果而終。五華公安分局認為,劉家提出總計20萬元的賠償金額沒有相關依據,他們只能依據最高法院有關規定進行。
日前,劉仕華向五華區人民檢察院遞交起訴書,要求檢察部門對此事件進行調查核實,並查處相關責任人員,給自己全家一個書面答覆,賠禮道歉並賠償所有損失。
昆明市公安局今天迅速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局領導、紀委、督察支隊、法制處等有關部門參加的事件調查組,對“3.16”事件相關情況著手全面調查。
經初步查明,3月16日晚,五華分局王家橋派出所得到線索,對王某某、劉氏姐妹涉嫌賣淫嫖娼進行調查。在依法傳喚過程中,由於當事人不配合民警調查傳喚,發生肢體衝突。幾名當事人被帶到派出所後,分別進行了調查詢問。由於被調查人員中僅有王某某一人的陳述,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劉氏姐妹有賣淫行為,派出所未以賣淫嫖娼案進行立案查處,及時將被傳喚人員結束傳喚詢問。因此,劉氏姐妹賣淫嫖娼案件不成立。
目前,為了使事件得到公正客觀的調查,昆明市公安局已對當事派出所所長、刑偵中隊長和4名當事民警暫停執行職務。昆明市五華區檢察院已介入調查。(陳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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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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