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麗娜 通訊員黃淘濤) 打工青年姜海林清晨進入女同事宿舍後,將熟睡中的一名女同事強姦。記者昨天獲悉,大興法院以強姦罪判處姜海林6年有期徒刑。
2007年7月6日早6點多,下夜班的小娜(化名)回公司宿舍睡覺。疏忽中,她沒鎖門。睡夢中,獨自一人在宿捨得小娜被人用被子矇住頭部。驚醒過來後,小娜發現一男人趴在自己身上。
小娜用雙手抓撓該男子手和肩部,同時哭喊呼救。但該宿舍以前是練歌房包間,四週裝有隔音墻,外面聽不到屋內的聲音。小娜反抗無果後被強暴。
男子逃走時,小娜看他有點眼熟,像是公司新來的同事。警方獲悉這一情況後調查確定,犯罪嫌疑人確為小娜公司新招的裝卸工姜海林,並對其網上通緝。去年12月,姜海林在山西被抓。
庭審中,姜海林辯解稱,當天早上,他上廁所回來時走錯了房間。發現了這名穿著睡衣的女同事後,他一時糊塗起了“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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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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