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豐 通訊員 張芳 錢財保 譚元貴 邱平) 因為下崗心存不滿,遂倣造“紅頭文件”給他人封官——昨日,巴東男子鄧某因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鄧某係巴東縣一村民,之前從事電影放映工作,2006年終止。因有關部門未給其再安排工作,鄧某一直懷恨在心。2008年8月,鄧某以巴東縣委辦、縣政府辦的名義,偽造文件,宣佈巴東縣文化體育局成立溪丘灣、野三關兩個農村電影管理站,由劉某任溪丘灣電影管理站站長、王某任野三關電影管理站站長。隨後,鄧某又以巴東縣文體局政工股的名義,偽造轉正文件,將他們轉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並相繼收取兩人的財物。
同年12月10日,劉某持文件到巴東縣文體局等部門查詢情況,方才知道根本沒有那回事。眼看罪行敗露,鄧某只好投案自首。
巴東法院審理後認為,鄧某為泄憤而冒用國家機關的名義,非法製作國家機關公文,破壞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秩序,其行為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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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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