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穆奕通訊員喬旭)利用自己負責單位收款的職務便利,出版社業務員張立(化名)多次扣留書款近20萬元。2000年初,獲悉單位新領導要查賬時,張立開始逃亡。今年3月,逃亡近10年的張立被民警抓獲。
昨天,因涉嫌貪污罪,宣武檢察院將張立移送審查起訴。
業務員挪20萬元書款
1995年,在朋友的勸説下,張立從首鋼辭職來到一家大型出版社做業務員,負責對外銷售圖書,同時回收書款。由於他每次回收的書款都在10萬元以上,而出版社一時也無法清查他具體收回書款的情況,張立很快想到了“挪用回收回來的書款開拓自己事業”的發財之道。
據介紹,秉持著“搞事業就要廣交朋友”的想法,張立用公款四處結交朋友,並購買了很多時尚的服裝充門面。短短5年間,張立先後挪用了近20萬元的書款。
2000年,出版社來了新領導,該領導要求結算書款。意識到自己挪用的20萬元已無法償還,張立馬上辭職,並逃往安徽的一個小縣城。
逃亡時做停車員謀生
在安徽逃亡期間,張立開始學做服裝生意,但始終沒掙到錢。為了保證自己的安全,他和之前認識的所有朋友都斷絕了來往,同時也一直沒有聯絡自己的母親和妻兒。
3年後,實在忍受不了當地艱苦的生活條件,張立偷偷跑回北京謀生,應聘進入公主墳一家大廈內做停車管理員後,張立依然不敢和親人聯絡,也不敢像普通人一樣謀求職業上的進步——工作期間,領導非常賞識努力工作的張立,幾次打算給他升職加薪,都被他以各種理由拒絕了。
面對檢察官的提問,張立解釋稱,“我一是害怕升職後接觸的人多,暴露自己的案底;二是害怕錢多了管不住自己,(收入)夠維持生活就最好”。
今年3月9日,海淀公安分局翠微派出所核查轄區內從業人員身份時,發現張立係網上在逃人員。被審查期間,張立將自己挪用原單位近20萬元公款的事情作了交代。
昨天,負責辦理此案的宣武區檢察院檢察官劉寧稱,“雖然張某的認罪態度很好,但因為他有逃亡情節,其原來處罰較輕的挪用公款犯罪已經轉化為處罰較重的貪污犯罪行為。他的逃亡得不償失”。
對話嫌犯
“錢只帶來了痛苦”
記者在看守所見到了張立。他説,他想通過媒體告訴犯了罪的人馬上自首,千萬不要再逃亡。
記者:逃了10年,想沒想到這一天?
張立:我早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10年來,我沒一天感到安穩過。我想自首,可監獄讓我害怕。我現在很後悔。
記者:10年來,你和家人聯絡過嗎?
張立:和別人聯絡得越多,我的藏身地點越容易暴露,也會加快我被抓的時間。快10年了,我連自己的妻兒都未聯絡過。
記者:那你想你的孩子和妻子嗎?
張立:哎,我孩子都22歲了,已10年沒見他了。兒子也許已經忘了我,但總有一些時候他會想起我,這時候就會恨我:比如説,填表需填父親姓名時,他會想起我是一個犯罪分子;他想參軍時,也許因此政審也過不了關。至於我的愛人,我想我馬上就會收到離婚協議書了。
記者:挪用的錢,給你帶來了什麼?
張立:除了痛苦,什麼都沒給我帶來,是錢害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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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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