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4月17日,閆福峰殺人案再次在清河縣法院開庭審理。
這樁被清河警方認為辦案紮實的“鐵案”,已爭訟7年。邢台中院3次判疑犯死刑,3次被上級法院駁回。疑犯一審時爆出曾遭刑訊逼供,辯護人又對證據鏈提出質疑,警方沒檢驗兇器上血跡的DNA;沒帶疑犯現場指認兇器;沒帶證人辨認疑犯;也沒核實勒索電話是否為疑犯供認的號碼。
針對第三次死刑判決,最高法以“證據不足”未核準。
如今,一面是疑犯不停喊冤,一面是被害人家屬陷入更深的悲憤和仇恨中。
4月17日10時45分,清河縣法院內,閆福峰被押上法庭。
旁聽席上,被害人家屬開始破口大罵,並有人試圖向他衝去,被法警制止。
閆福峰因2002年8月16日,涉嫌殺人,被提請公訴。7年中,邢臺市中級法院已三次判其死刑。但均被發回重審。
最後一次,由最高法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未核準。
4月17日,閆福峰案已是第三次發回重審開庭審理。
而“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也是許榮持有的觀點。
許榮是北京中潤律師事務所律師,目前是閆福峰辯護人。她認為,正是警方當年辦案草率,才使得案件經歷這麼多年後,還是一筆糊塗賬。
殺人疑兇一天內招供
筆錄中閆福峰承認殺人劫財;案卷顯示警方按閆供述找到兇器,並獲證人供詞
“據我們了解,這起案子辦得相當紮實。”4月20日,清河公安局政治處主任張志勇説。但他也表示,辦理閆福峰案的警員因年代久遠,記憶不清,不便接受採訪,“一切以案卷為準”。
案卷顯示:當初該案告破只用了一天。
2002年8月17日淩晨,清河縣李風可報案,姐姐李鳳芹失蹤,隨後有人來電,勒索50萬。
調查中,李鳳芹的親戚苗雙榮向警方透露,李鳳芹曾提及,同村的閆福峰約她8月16日去看一批來路不正的羊絨。
當日閆福峰被抓。
也就在前一日下午,李鳳芹在南宮市的一塊高粱地裏被發現。她腦漿迸裂,只剩下一絲呼吸,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8月18日,閆福峰供認,人是他殺的。
在他當日的訊問筆錄中,閆福峰供述了作案經過:
8月16日早晨,閆福峰與李鳳芹相約買羊絨。兩人去羊絨商張松田家看貨後,閆福峰先騙李將20萬存于自己賬戶,又將前一天購于縣城藥店的安眠藥溶入飲料,騙李鳳芹喝下。隨後,閆福峰將其載到南宮市田地,用斧頭砸死。晚上,又去李鳳芹家,幫助找人。離開李家後,驅車去縣城,用公用電話,勒索李的家人。遂回家,焚燒作案時的衣物,將斧子棄于村邊垃圾堆。
案卷顯示,照閆福峰供述,警方找到斧子、焚燒物;並詢問了張松田、藥店營業員等人,內容與閆福峰口供基本一致,還從新開信用社了解到,閆福峰當日確實存入20萬,且在8月17日,把該賬戶撤銷。
“就是他!”死者李鳳芹的大兒子閆中月説,閆福峰的口供和各項證據絲絲入扣,讓家屬不再懷疑兇手另有其人。
李鳳芹的弟弟李風可回憶説,2002年8月16日晚,閆福峰“上身光著,搭著一條毛巾”,到李家假意幫助找人,“走了好遠,他麵包車車燈一直關著,我們還以為燈壞了,事後才知道是他心虛忘開燈了。”
2003年5月31日,這起被清河警方認為“辦案紮實”的殺人案,由邢臺市中級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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