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浙江一小出納上班四個月 侵吞公款七十萬

 

CCTV.com  2009年05月22日 18:0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湖州5月22日電(記者 袁爽 通訊員 吳名)一名保健品公司的小小出納,上班才4個月,就卷走了公司公款70多萬元。近日,這名“大膽”的出納被浙江湖州市吳興區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並處罰收財産10萬元。

  出納姓劉,今年40歲,老家在吉林省舒蘭市,原先在老家的一工廠工作。上世紀90年代,由於工廠不景氣,劉某買斷工齡後失了業,期間靠打零工生活。1998年因故跟丈夫離了婚。

  去年2月底,經朋友介紹,劉某進入廣東一保健品連鎖經營公司工作,並被公司指派到浙江湖州分公司擔任出納。為了工作方便,經公司允許,劉某以個人名義辦了一張銀行卡,將分公司的特許經營費、管理費等費用都存在了這張卡上。

  “雖然每月的工資有二千多元,但與老家比起來,湖州的消費太高了。除去租房、吃飯和支付女兒撫養費外,每月所剩很少了。”劉某在庭上説,“17歲的女兒上高中是住校的,每月要寄錢給在吉林市的姐姐,讓她幫助照料女兒。本來還有前夫幫襯,但去年前夫因在天津入室搶劫被判刑,女兒的撫養重擔便全部落在我一個人的肩上,感覺壓力很大。”

  去年7月,劉某鋌而走險,從銀行卡上取走公款700337元後,便逃回了吉林。用1萬多元錢租了房,和男朋友過起了同居生活。將其中的20萬元交給姐姐,用於女兒的撫養費,其餘的用於購車、買首飾、買手機等個人揮霍。

  可是好景不長,去年12月,湖州警方在其租房內找到了她,並把她帶回了浙江。她姐姐得知事情真相後,將17萬元贓款退還給公安機關。目前該17萬元及追繳的金首飾、手機等已發還給保健品公司。(完)

  相關鏈結:

責編:樊靜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