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展示上訴材料
□記者黃普磊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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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市平輿縣東皇廟鄉婦女崔麗(化名)在家裏被一個入室偷盜的人給強姦了。第一時間,她選擇了報警,讓她想不到的是,她和丈夫一起送到公安局刑警隊的犯罪證據——一堆強姦事後的衛生紙,會遲遲沒有送檢,因為缺少證據,強姦犯始終逍遙法外。村婦一家為此多次上訪,衛生紙終於在案發近3年後送到公安部做DNA檢驗,但令村婦更想不到的是,因為送檢證據存放時間過長,衛生紙上的精斑已經發生霉變,致使強姦證據上的DNA已無法檢出……
村婦在家遭遇強姦
“這事發生6年來,強姦我的那個壞蛋始終沒有被抓進去,俺閨女和孩子都因為我被強姦的事抬不起頭,好幾回我都想自殺……”昨天,説起6年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強姦案,平輿縣東皇廟鄉56歲的婦女崔麗泣不成聲。
2002年10月12日晚上10時許,崔麗的丈夫王二(化名)抱著被子去村西邊的場裏看紅薯幹,看著生病的妻子已經熟睡,輕輕關上了堂屋門,並在大門上挂了一把鎖。王二沒有想到,就在他出門不久,一夥人翻墻進了院子……
“第二天淩晨1點的時候,我起床小便,聽到院子裏有動靜就起來了。”崔麗説,突然,一束強烈的手電筒光照住了崔麗的眼睛,“別動,回屋子裏面去!再動就弄死你!”拿手電筒的人命令道。“我……我要解手!”崔麗嚇得聲音顫抖。“我看著你把尿桶拎屋裏面尿!”來人命令説。
“我嚇壞了,只好在屋子裏面尿,這時候我才聽見樓上有劈裏啪啦搬東西的聲音。”崔麗説,自己尿尿時,對方仍然用手電筒對著自己。突然,對方猛地撲過來把她按在床上強暴了她,崔麗掙扎著伸手猛地拉開了燈,看崔麗拉燈,強姦者急忙伸手去搶開關繩,拉線開關的繩子被拉斷了……一瞬間的光亮讓她看清了強姦自己的就是本村村民陳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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