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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高院院長談女工“撿”300萬金飾涉嫌盜竊案

 

CCTV.com  2009年05月22日 07:5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核心提示: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在一期網上訪談節目中,首度對“梁麗案”表態,表示“一定要做到既依法裁判,又能産生良好的社會效果。”

  前晚(5月20),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在一期網上訪談節目中,首度對“梁麗案”表態,表示“一定要做到既依法裁判,又能産生良好的社會效果。”

  梁麗案是本報5月11日率先披露的,見報後引起全國轟動,引起了輿論和法律界的廣泛討論,目前該案還在補充偵查階段。另外,該案中丟失300萬黃金首飾的珠寶公司也對該案做了回應。

  省高院院長:

  一定公正審理“梁麗案”

  前晚8時,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鄭鄂做客一期網絡訪談節目,回答網友的提問。在談到公正司法的時候,有網友提出,深圳機場女清潔工梁麗撿到14公斤金飾將面臨刑罰,很多人將這個案子跟許霆案比較,法院在審理諸如此類的案件時,如何保證做到司法公正?

  鄭鄂説:“我從這幾天的報紙新聞上了解到(這個案子),這個案件還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還沒到法院階段。”

  鄭鄂認為,任何案件都必須依據事實和法律,並經過審判之後才能下結論,類似這樣的案件今後可能還會有。“請網友相信,只要案件起訴到法院,法院一定都會嚴格按照‘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公正審理,一定要做到既依法裁判,又能産生良好的社會效果。”

  鄭鄂表示,畢竟此案還在偵查當中,最終應以事實和證據來定案。

  珠寶公司:

  未追究任何人責任

  “梁麗案”被本報報道後,引起的社會反響很強烈。公檢法機關都先後對該案有了回應,但是案中丟失了300萬元黃金首飾的珠寶公司東莞金龍珠寶卻一直拒絕對此事作出回應,其負責人一直宣稱在外地出差。

  直到昨日,記者才從金龍珠寶處證實,金龍公司已拿回全部丟失的金飾,但並未對包括梁麗在內的任何人提出責任追究,而當時負責運送金飾的公司業務員王騰業也正常上班。

  金龍珠寶相關負責人表示,自去年案發以來,該公司積極配合深圳警方的工作,早已將該上交的材料全都交給了深圳警方,公司並未提出追究任何人的責任。

  梁麗究竟是“撿”還是“偷”,目前法律界爭議的一個焦點在於珠寶公司員工王騰業當時對300萬元黃金首飾的控製程度,是屬於遺忘物、佔有物還是遺棄物。案件引發巨大爭議後,王騰業和珠寶公司一直沒有做過任何表態。金龍珠寶方面僅透露王騰業依然在正常上班。

  至於為什麼珠寶公司會採取“托運”這樣看似危險的方式來運送價值幾百萬元的黃金呢?金龍方面表示,都是按照正常程序在走,具體事宜涉及商業機密不便透露。 (作者:王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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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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