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安廳日前明確規定,各地公安機關嚴禁向交警下達或變相下達罰款指標,同時嚴禁交警故意刁難群眾和“罰態度款”。
針對群眾意見較大的執法不規範行為,江蘇公安交巡警系統日前召開現場會,部署規範化執法,並出臺了“六個嚴禁”制度。在這“六個嚴禁”中,除了嚴禁下達罰款指標外,江蘇省公安廳還規定,嚴禁交警使用未經標定的設備執法,嚴禁不顧安全強行攔截交通違法車輛,嚴禁違規辦理和扣留駕駛證及機動車牌證,以及嚴禁接受交通事故當事人吃請送禮。
據了解,江蘇將大力推行“説理執法”,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大限度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江蘇將健全交通管理網上執法規範和執法辦案流程,做到網上執法、網上研判、網上監督、網上考核,並實現全年非現場處罰率達到50%以上,處理交通違法教育數量上升10%以上的目標。(記者 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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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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