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鋼)昨天上午,江啟焯、江澤遠和江賢貞三人涉嫌殺人、盜竊、毀滅證據和窩藏罪一案在廣州市中院開庭審理。
三名被告人是一家人,被告人江啟焯誤殺了賭場的討債人,為了幫助江啟焯逃逸和掩蓋犯罪事實,其父親江澤遠先是用刀具把受害者屍體細分,分別丟到了自家飲食店的化糞池及青年公園的綠化帶裏;隨後又按照兒子的指使,找回了丟掉的屍塊,埋在了自家飲食店的地下,並用水泥重新鋪好。在這個過程中,江啟焯的妹妹江賢貞起到了傳話的作用。
另外,被告人還向妹妹要了400元,隨後逃到其老婆的娘家。2008年9月9日,公安機關將江賢貞逮捕歸案,江賢貞舉報了哥哥和父親。2008年9月10日,公安機關將江啟焯抓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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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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