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騙富婆近千萬瘋狂買車買房錢花光
至少還有另外4名女性被騙,最終難逃法網獲刑15年
“一名外表斯文的已婚男子,靠著自己的甜言蜜語和“逼真”的表演,討得了一名富婆的歡心,短短一年多時間,從這名富婆手裏騙了970萬元。
買豪車、買房子、住五星級賓館、穿1萬多塊錢一條的褲子,吃喝嫖賭……案發時,這些錢已被他揮霍一空。在騙這名富婆的同時,至少還有另外4名女性成了他的獵物,甚至他在派出所實習時帶他的兩位老師也上了他的當。“我好好地瘋狂了一把,爽了一把。”落網後這名騙子竟表示他不後悔。
先博得女性好感,然後實施詐騙,並寫下欠條,為自己設計好後路。如此高明詐騙在省城還是首例,警方從立案到蒐集證據,花了3個多月的時間。 ”
致命邂逅:麻將桌上富婆遇到“癡情”男
2006年,劉某在省城一家麻將館裏打麻將時,一穿著十分講究的中年女子引起了他的注意。這名女子叫小麗(化名)。從小麗的言談舉止中,劉某判斷這名女子是個富婆。從此,劉某想方設法與這名富婆套近乎,並出示了自己的名片——“合肥市某租賃公司” (下稱“某租賃公司”)、 “安徽某置業有限公司” (下稱“某置業公司”)法定代表人。
認識小麗後,劉某大獻殷勤,小麗很快墜入劉某編織的“情網”。一次聊天中,劉某突然黯然淚下,稱和妻子關係不和,提出要與小麗“談戀愛”。小麗被其的“深情”打動,同意了劉某的請求。
初嘗甜頭:打借條輕鬆“借”到170萬
兩個人相處了一年多時間,小麗對劉某的身份深信不疑。2007年6月,劉某向小麗訴苦,稱自己一時資金緊張,開展業務不方便,向小麗借錢買輛車。小麗毫不猶豫地給了他70萬元。6月30日,劉某向小麗出具了一張70萬元的借條。錢到手後,劉某買了一輛奧迪轎車。7月至10月,劉某又以“某置業公司”與某街道合建辦公樓為由,分4次從小麗那裏借了100萬元。
當劉某的妻子發現其有外遇後,劉某為了防止後院起火,用從小麗那裏騙來的錢為妻子買了一輛豐田轎車,並在元一某處按揭購買了一套住房。
獅子開口:開“公司”為由一次性騙了800萬
2007年7月,劉某又找到小麗,提出要與小麗合夥成立“某發展有限公司”,需要註冊資金800萬元,並稱可以把45%的股份轉讓給小麗作為前期回報。小麗信以為真,就給了他404萬元。 12月20日,劉某向小麗出具了一張包括前期借款在內的500萬元借條。錢剛到手,劉某就花了130萬元買了一輛奧迪轎車,並以父親的名義,花100萬元在某苑四期訂購了兩間門面房、並將部分錢款用於裝潢元一某處住房、還款。餘下的錢被他揮霍一空。
2008年2月,劉某又打電話給小麗,催要餘款400萬元,並於2月16日再次向小麗出具了一張400萬元的借條。錢到手後,劉某即將其用於付清某苑門面房的尾款、又在合肥元一某處按揭購買了一套住房並進行裝潢,還買了一輛寶馬轎車。
瘋狂揮霍:住五星級賓館穿一萬元一條褲子
此時的劉某儼然一副暴發戶的樣子,出手十分闊綽,住的是五星級的賓館,穿的是一萬元的褲子,數千元的皮鞋。劉某在上學期間曾追求過一名女同學。為了討好這名女同學,他花了8000元買了一件皮衣送給在馬鞍山上班的這名“舊情人”。同時,劉某對自己的朋友也很大方,不但約朋友一起遊玩,一起“找小姐”,同時還給朋友買東西做紀念。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小麗並不是唯一的受騙者。警方查證發現,至少有4名女性被他騙了,甚至連他的老師也成了他的“獵物”。劉某,1978年生,相貌平平。為何能獲得那麼多女性的信任?辦案民警總結,甜言蜜語和”逼真”的表演。
劉某經常出入銀行,“盯”上了營業員梁某(女)。和梁某認識後,很快博得了梁某的好感,二人漸漸發展成了情人關係。一次聊天中,劉某吹噓親戚在教育局當領導。梁某有個親戚急於找工作。劉某表示可以幫忙找工作,但需要活動經費。梁某給了他4萬元。此後,劉某便消失了。麻將場的馬某、姚某、保險公司業務員吳某等多名女性也被劉某騙得團團轉。劉某曾在司法學校上過學,在派出所實習過。帶他的兩個老師李強(化名)、王華(化名)也成了他的獵物。2003年,劉某以資金週轉不開為由,向李強開口借了30萬元。 2005年3月,劉某找到王華,稱自己的姐夫在長風路附近搞商品房開發,他手裏有一套低價房。正急於買房的王華相信劉某的謊言,將20萬元交給了劉某。當王華遲遲沒有拿到房子的鑰匙時,才知道自己上當受騙了。
精心偽裝:刑警隊裏淚眼婆娑喊“冤枉”
去年5月29日,小麗發現自己上當後,趕緊到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二大隊報案。6月23日,民警傳喚了劉某。劉某一副委屈的樣子,稱被冤枉了,説到動情處,還掉下了幾滴眼淚。
劉某從小麗手裏拿錢時都寫了欠條。是經濟糾紛,借貸糾紛還是詐騙?這個事件怎麼定性?警方在諮詢了檢察院、法院、法制科,多次開會研究後,警方判斷這可能是一種高明的詐騙,隨即凍結了劉某的財産並將劉某刑拘。此時,劉某的親屬趕到刑警隊,拿錢給辦案民警,希望網開一面。遭到民警拒絕後,其親屬哭鬧稱民警冤枉了劉某,並到省公安廳狀告辦案民警,稱民警收了小麗好處。
在民警印象中,劉某的反偵查能力很強。打借條,以父親、妻子的名義買房子、買轎車,都是為了防止事情敗露後,財産被凍結。法院開庭審理時,劉某突然翻供,稱這些錢都是小麗自願借給他的。不過,最終法院還是判定他是詐騙。
新聞延伸
“高明”詐騙犯獲刑15年
是有婦之夫,卻以婚姻不幸為由與富婆談起了戀愛,又以股權轉讓、能低價買到商品房為誘餌,在兩年多時間裏,詐騙“戀人”小麗及一對夫婦等人共計934萬元。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合肥人劉某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0萬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繳,發還被騙者。劉某不服上訴,日前,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了一審判決。
據計算,劉某騙取小麗974萬元,立案前歸還55萬元;騙取王某夫婦20萬元,立案前歸還5萬元。共計詐騙他人錢財934萬元,案發後歸還7萬元。法院認為,劉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鋻於他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而且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認定為自首,可從輕處罰。
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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