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懷六甲的曉菲(化名)突然流産,她認為是地下水泵噪聲惹的禍,遂與丈夫以噪聲受害者身份起訴開發商,索賠醫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餘元。靜安區法院審理後認為曉菲夫婦缺乏證據,一審判決對其訴請不予支持。
2006年4月,曉菲夫婦入住靜安區某小區,發現地下水泵噪聲影響夜間休息。經區環保部門檢測,確認該房夜間噪聲超標。2007年5月中旬,已有6個月身孕的曉菲,突然發現胎兒無心跳。曉菲認定是居住處噪聲超標使胎兒死亡,遂提起侵權訴訟,要求開發商賠償相關損失。
法院認為,曉菲夫婦稱開發商水泵噪聲超標致她孕期內流産,應對侵權賠償事實的成立、侵權行為與流産存在因果關係等舉證。然而曉菲夫婦僅提供相關新聞報道、類似訴訟等,證據不足。據此,法院判決駁回起訴。
責編:劉海豐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