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貴陽市中院獲悉,日前,該院對以簡代平、冷光輝、夏銀浩等為主要成員,在開陽縣境內危害一方的惡勢力團夥進行終審宣判,首犯簡代平犯強姦罪、聚眾鬥毆罪、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7月的一天晚上23時許,簡代平、冷光旭、黃建等人到開陽縣城的一酒吧喝酒後離開時,強行到被害人吳某一桌拉著吳某一同離開,吳的同伴阻止時,遭到簡代平一夥人的毆打。之後,幾人將吳某強行帶到開陽縣城郊的“ 山莊”。在山莊內,簡代平對被害人吳某進行了姦淫。
2007年10月,喻波、冷光旭、宋岳峰等人帶上刀具來到“ 松骨”店中,將該店的玻璃門砸爛,對“ 松骨”的業主魯某持刀威脅,並要求其每月交納“保護費”,最終迫使魯某答應每月支付800元。此後喻波、冷光旭等人陸續從魯某處收取了“保護費”,共計現金4000余元。
法院還查明,從2006年12月以來,團夥成員,被告人高傳峰在開陽馮三鎮自己家開設賭場,從中獲非法利益50000余元,同時,高傳峰支付1200元給簡代平,由簡為其看護場子。另外,高傳峰還夥同他人生産劣質煙草。
據悉,團夥首犯簡代平,小名簡老五,現年33歲,開陽縣人。長期以來,以簡代平為首,冷光輝、黃建、冷光旭、夏銀浩、喻波、唐斌、宋岳峰等人為主要成員的惡勢力團夥糾集在一起,在開陽縣轄區內肆意犯罪,實施了強姦、聚眾鬥毆、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多起犯罪。
據此,法院終審以強姦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賭博罪、生産、銷售偽劣産品罪(未遂)等6項罪名,分別判處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到12年。
責編:劉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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