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35歲的杭州人許某與兩位朋友一起來到杭州黃龍體育中心觀看演唱會,3人一起進場時,特提了十幾聽啤酒帶入場館。
晚上9時,許某等人一邊觀看,一邊拿著啤酒共賀,不知不覺每人已喝下四五聽啤酒。不勝酒力的許某,已經有點醉了。
當演唱會進入高潮,許某也激動地離開座位,舉起雙手喝彩,卻不知道,他已經坐到別人的座位上去了。
“喂,你怎麼坐到我的位置上來了。”剛從衛生間回來的觀眾王某,讓許某走開。
許某不但沒有讓座,反而與王某強詞奪理。雙方爭吵中,許某從身上摸出了一把20厘米長的折疊水果刀,揮動著嚇唬王某讓座位。最後,許某手中的刀被眾人奪下。
由於許某攜帶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此行為已違反了治安處罰法,昨天上午,許某被西湖公安分局玉泉派出所執行行政拘留5天的處理。
警方提醒,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可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如果,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熱線記者 錢偉鋒 通訊員 章官翔 報道)
責編: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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