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等3人去自動取款機上取錢,正要掏銀行卡時,意外發現取款機裏有張銀行卡,3人取出1萬元私分。昨天,李俊等3人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被起訴。
今年2月17日下午5時許,22歲的李俊和兩個朋友一起到北環路和豐慶路交叉口附近的工商銀行取款,發現有人把銀行卡遺忘在自動櫃員機內。3人短暫商議後,由楊某、孔某在旁邊打掩護,李俊出手取款1萬元。李俊分到贓款5000元,楊、孔共分到5000元。案發後,楊、孔到公安機關投案,現在部分贓款已追回。
金水區檢察院認為,李俊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晚報記者 魯燕)
責編:李秀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